南充新能源汽车智造基地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新能源汽车智造基地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嘉陵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国内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嘉陵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汇信成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嘉陵区都尉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309.61亩,新建标准化厂房和配套用房约18万m2,园区道路和连接道路约4.5km(含隧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库房、道路、电气、管网及其他附属基础设施; 2.3 投资金额:总投资 988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45日历天;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的补充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测量、管线探测以及后续服务等勘察工作;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所提供的业绩需包含初步设计阶段,由牵头人提供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成员由不超过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电子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电子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4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