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
主体单位:山东 (略)
项目内容: (略) (略) 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位于淄川区钟楼街道大邢社区、双泉社区、郝家社区,征地总面积为7.113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林地5.4178公顷,坑塘水面1.6952公顷)。
征收大邢社区集体土地2.2119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林地1.2862公顷,坑塘水面0.9257公顷)。
征收双泉社区集体土地4.8581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林地4.1316公顷,坑塘水面0.7265公顷)。
征收郝家社区集体土地0.0430公顷,均为农用地(均为坑塘水面)。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略) 人民政府《 (略)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财政厅《 (略)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0〕2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主体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联系人: 赵永朋
联系方式:*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量石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2号楼B座4层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周边受影响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及受本项目影响的村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项目的支持态度、主体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体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次决策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山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