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经济开发区2024年仓储物流园区冷链物流一体中心建设项目(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经济开发区2024年仓储物流园区冷链物流一体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2024】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城经济开发区2024年仓储物流园区冷链物流一体中心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①新建1#2#冷链仓库建筑单体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均为7506.06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10.715米,单层工业建筑,建筑性质冷库,火灾危险性*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②新建3#冷链仓库建筑单体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4990.0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10.715米,单层工业建筑,建筑性质冷库,火灾危险性*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③新建1#分拣厂房建筑单体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321.06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10.715米,单层工业建筑,建筑性质厂房,火灾危险性*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④新建2#分拣厂房建筑单体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740.0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10.715米,单层工业建,建筑性厂房,火灾危险性*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⑤新建1# (略) 场建筑单体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5185.0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10.715米,单层工业建筑,建筑性厂房,火灾危险性*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⑥新建2#3# (略) 场建筑单体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7506.06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10.715米,单层工业建筑,建筑性厂房,火灾危险性*类2项,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⑦配套建 (略) 3000.00米、 (略) 3000.00米、 (略) 1800.00米;停车位200个、充电50个;等配套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6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 (略) 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4月-2024年06月)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附投标人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通 (略) (略) (http://**)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查询相关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情况和劳务合同纠纷情况。 (略) 站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当场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接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提供承诺函;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其他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4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 (略) (略) (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网(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 机 构: | 新疆 (略) |
地 址: | 霍城县 | 地 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 (略) (略) 111号西桥名都商业综合楼18层1803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马 工 | 联 系 人: | 王章强 |
电 话: | * | 电 话: | * |
2024 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