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 (略) 供水户户 (略) 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略)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监督部门: | 沈丘县住房和 (略)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先生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略)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沈丘县槐 (略) |
沈 (略) 供水户户 (略) 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沈 (略) 供水户户 (略) 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豫工程(略)
3、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26日在《 (略) 网》、《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中项目经理业绩(2分)”: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即拟派项目经理在合同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扫描后上传诚信库,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未提供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项目经理业绩(2分):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即拟派项目经理在合同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扫描后上传诚信库,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未提供者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2)工程建安费用的支付:双方协商。
现变更为: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2)工程建安费用的支付:月计价付款80%,完工后付至90%,项目竣工审计完成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具体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变更后的内容通 (略) 网站系统内部“澄清文件”告知各投标人,已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资料,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无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沈 (略) 内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0394-(略)
代理机构:正智 (略)
地址: (略) 平安 (略) 正商学府广场A座24层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371-(略)
邮箱:*@*26.com
监督部门:沈丘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394-(略)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