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变更为
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ZY-LF- *** | ||
工程名称 | 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工程地点 | 本项目位于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 |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为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主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拆改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线路迁改、水电工程、雕塑。 | ||
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工程总承包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 (略) 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 (略) 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 ||
招标代理单位 | 北京中一 (略) | ||
投标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2、建 (略) 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须具备招标公告内容要求。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 .8万元 |
公告发布开始 时间 | 2022年4月15日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 时间 | 2022年4月19 日 17:30:00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本招标项目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永清县 (略) 以永发改投资【2022】 (略) 、永发改招标核[2022]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永清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工程 (略) 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拆改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线路迁改、水电工程、雕塑等。总工期: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天,施工工期440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 (略) 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 (略) 门结(决) 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2、建 (略) 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须具备招标公告内容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其中拟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行业注册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同时满足国家、河北省相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 (略) 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 条要求。 3. (略) 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 (略) 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 年4月15日至 2022 年4月19日,每天上午:08:30--12: 00,下午:13:30--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5月5日 09:3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6.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 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 (略)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永清经济 (略) 1号 联系人:武恩旭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一 (略) 地址:北京市丰台 (略) (略) 2号楼4层506 联系人:张永平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