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60%和地方自筹解决40%,招 (略) 水利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 (略) ,现对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 (略) 境内医 (略) ( (略) )一期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医 (略) ( (略)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长江干流扬中河段,上起五峰山,下讫鹅鼻嘴,河道全长87.7km,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km。河势控制合计10.03km,其中新建5.94km,加固4.09km;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m2。护岸治理合计31.384km,其中新建2.03km,加固29.354km。
长江扬中河段主江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泰州境内工程概算投资*.*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为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 (略) 境内医 (略) ( (略) )一期工程施工标段。本工程项目位于扬中河段杨湾段,护岸长度约 1000m,拟采用抛石护脚,外侧采用石笼护脚工程型式。控制点坐标 A1(*.2616, *.5166)、A2(*.5519,*.5907)、A3(*.0064,*.7440)、A4(*.0422, *.1432)。护脚面积 *m2,工程量为:水下护脚散抛石 *m3,水下护脚石笼 *m3 。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建安投资:4851.*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5年2月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抛石工作,2025年11月5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抛石方量*方及以上的水上抛石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 。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 12月 25 日至2024年 12月 31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略)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江苏省 (略) (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 (略)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 15 日9时 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 (略) 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 (略)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 (略) 理,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 (略) 理。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68元),投标保证金*元。
总分100分包括投标报价:65分;企业业绩:2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2(1) | 企业业绩 | 企业业绩 | 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抛石方量*方及以上的水上抛石施工业绩项目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与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不得分。 | 2分 |
2.2.2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1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有一个得0.2分,最多得1分。 以上人员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个得0.25分,最多得1分。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不得分。 | 2分 | ||
2.2.2 (3)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 (1)施工技术方案(15分)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河床地形、水流流速流向、潮位变化等分析正确全面; ②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准确到位; ③抛石定位控制方法可靠,施工工序、工艺合理; ④施工固定断面的设置及测量方案科学合理; ⑤均匀抛石控制办法切实可行。 针对以上各点编制技术方案,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 ①平面布 (略) 合理、标识清晰;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 ③长江航道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④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 ⑤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针对以上各点编制方案,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3)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5分)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 ②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 ③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针对以上各点编制方案,内容不完整的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30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采用A4版面竖排,否则按 (略) 理。 (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 (略) 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100页。 | ||||
2.2.2 (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5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65分基础上扣0.5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65分 | |
合计 | 100分 |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3本次招标为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 (略) 境内医 (略) ( (略) )一期工程施工标。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江苏省公共 (略) 、江苏省 (略)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水利工 (略)
地址: (略) (略) 30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东方名邸888号
联系人:沈丽娟
电话:0523-*
电子邮件:*@*q.com
11.备注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监督部门: (略) (略) ,联系方式: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