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略) (略) 共享轮椅、担架遴选项目
2.预算金额:9.#元/3年
3.采购需求: (略) (略) 共享轮椅、担架遴选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2)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三、获取遴选文件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遴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 (略)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开始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 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份。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人:徐龙跃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略) (略) (略) 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杰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