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RP* | ||
项目名称: | (略) 广信区、铅山县河口镇42处房产招租(5年) | ||
标的名称: | (略) 广信区三清山西大道6号3单元106、107、108号招租(5年)(出租底价:27.*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招租(5年)(出租底价:12.*万元(总租金)); 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鹅湖文苑西南侧约140米招租(5年)(出租底价:84.*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原交通局)8号商铺招租(5年)(出租底价:31.*万元(总租金)); (略)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301室招租(5年)(出租底价:65.*万元(总租金)); 河口 (略) 88号九狮凯旋城8幢104号商铺招租(5年)(出租底价:11.*万元(总租金)); (略)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201室招租(5年)(出租底价:94.*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鑫康)招租(5年)(出租底价:6.*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旅行社2)招租(5年)(出租底价:6.*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旅行社1)招租(5年)(出租底价:12.*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清潮家电维修)招租(5年)(出租底价:12.*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永昌兽药店)招租(5年)(出租底价:12.*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华太寄卖行)招租(5年)(出租底价:11.*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成人用品)招租(5年)(出租底价:9.*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城东社区狮江大道52号商铺(老财政局A栋5、7、8号商铺)、53号商铺(老财政局A栋6、7、8号商铺)招租(5年)(出租底价:61.*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城东社区鹅湖大道(原交通局)招租(5年)(出租底价:23.*万元(总租金)); 河口镇城东 (略) (原交通局)21号店面招租(5年)(出租底价:13.*万元(总租金)); 河口 (略) 88号九狮凯旋城3幢3-201-210、213-222室招租(5年)(出租底价:73.*万元(总租金)); (略)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501室招租(5年)(出租底价:11.*万元(总租金)); (略)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401室招租(5年)(出租底价:45.*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1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03 | ||
项目简介: | (略) 广信区三清山西大道6号3单元106、107、108号招租(5年)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内容仅限江西昌讯房 (略) 出具的赣昌讯房估【2023】字第10-21号《评估报告》、江西饶信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040号、063号评估报告。租赁以交付时的标的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残值的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4、租赁期限为五年。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1%,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30天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5、标的37、39号( (略) 广信区旭日南大道197号201、301室)两个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如此次招租不是原承租人中标,下一任承租人须向原承租人一次性补偿装修金,201室补偿人民币*元;301室补偿人民币*元,如是原承租人中标,则不需要补偿。 6、标的41号(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鹅湖文苑西南侧约140米),仅限无噪音无污染等行业参与报名。因原仓库堆放大量设备,须按委托方要求转移到指定堆放点,转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竞拍成功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租金)。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租赁权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标的1-30号、38号、40号为空置毛胚房,统一给予2个月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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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7.【交付】承租人按约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招租方应于10日内清空标的,在租赁房产现场以当时房地产现状交付给承租人。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详情咨询: (略) ( (略) 信州区 (略) 78号2楼 ) 联系电话:0793-* *(郑)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7月5日15时15分 拍卖地点: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