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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除臭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Z#XD#)
项目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除臭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
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除臭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除臭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除臭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法人,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除臭系统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同时是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
商应取得技术拥有方的技术使用许可授权和主要设备制造商的销售许可授权,提供授权许可
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5)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 (略) 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
低于成本的报价 (略) 场秩序的行为。
6)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投标人拆包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上海环境卫 (略) 采购组进行资格审核,以及领取招标文件(审核合
格后以邮件形式或纸质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345弄11号一号楼会议室(会议室待定)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345弄1号(由招标方组织专家开标及评标,上述开
标时间为暂定)】
七、其他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招标机构有权相
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招标文件:
1、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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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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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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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环境卫 (略) 综合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环境卫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45弄11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1-#-2372
电子邮件:*@*uank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发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