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齐齐哈 (略) (略)
电话: ***
邮编: ***
项目名称:讷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河市铭 (略)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讷河市孔国乡进化村。新建2条生产线,其中1条鸡料配合饲料生产线,产能0.5万吨/年,主要设置投料机、提升机、粉碎机、预混机、制粒机、冷却机及相关配套设施,1条牛料精料补充料生产线,产能0.5万吨/年,主要设置投料机、提升机、粉碎机、预混机、制粒机、冷却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吨饲料。
该项目无土建工程施工,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利用现 (略) 理,主要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1、废气
1)4台投料机产生的废气经4台脉冲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台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经2套脉冲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
2)2条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通风管道收集后分别由 (略) 理后再共用一个 (略) 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生物质锅炉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20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表 2 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3、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东、南、 (略) 界噪声贡献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 (略) (略) 理;旋风、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尘主要为物料,回用至生产工序;生物质锅炉灰渣暂存于封闭5m3带盖铁皮箱内,灰渣外售综合利用。
齐齐哈尔市讷 (略)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