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二克浅镇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齐齐哈 (略) (略)
电话: ***
邮编: ***
项目名称: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二克浅镇供热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讷河市经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市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二克浅镇远大村, (略) 界东侧、南侧相邻为空地;厂界北侧、西侧为示范区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 *** m2。设有 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年燃煤量7500吨;供热用户包括:智能温室 1 栋, *** m2;蔬菜栽培模式展示区 1,1 栋,2033m2, 蔬菜栽培模式展示区 2,2 栋,4160m2; 辅助用房 1143m2;安置区 *** .66m2。供热面积共 *** .66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2台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达标后经45m锅炉烟囱排放,备用锅炉在14MW燃煤热水锅炉出现故障时运行使用,且共用一套废气治理设施。 (略) 理后,SO2排放浓度为 *** mg/m3,NOX排放浓度为 *** 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 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中表2标准:SO2≤300mg/m3,NOX≤300mg/m3,颗粒物≤50mg/m3。
(略) 内煤场设防尘网除尘;锅炉灰渣场地面硬化同时遮盖防尘网;输送环节遮盖防尘网封闭运输;采取这些措施,本项目上煤、装卸、输送、灰渣贮存、转运过程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
运输过程中因车辆行驶会产生地面扬尘,大风天气因风力作用也会造成地面起尘。项目 (略) 区地面进行硬化,不留裸露地面。运营期通 (略) 面、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煤场装卸运输、灰渣贮存、转运过程中产生扬尘,项目采用防风抑尘网抑制扬尘的产生, (略) 外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抑尘措施,无组织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综上,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不显著。
二、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略) 设备、厂房安装隔声门窗、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将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过滤介质、脱硫废渣、锅炉粉煤灰及锅炉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理;废过滤介质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交由环卫定期清理;脱硫渣暂存于灰渣库内定 (略) 制水泥;锅炉粉煤灰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以及锅炉炉渣 (略) 制砖等综合利用。
四、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锅炉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排入暂存池定期抽排至讷河 (略) (略) 理后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齐齐哈尔市讷 (略)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