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的公告(国环保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通用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分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通用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松溪县经 (略) 旧县园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0m2,总建筑面积9008.8m2 。
生产规模:建设用地为#m2, 2栋车间(其中1栋生产车间、1栋仓库),1栋办公楼(4F),1栋宿舍楼(3F),原环评拟实现年产#吨通用设备铸件,本次验收分阶段性验收,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7000吨通用设备铸件。
验收范围:年产7000吨通用设备铸件,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5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