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略) 将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武 (略) ,网址:http://**/059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 (略) 湖里区鸿宾路28号的房产。
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名称及坐落: (略) 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湖里区鸿宾路28号。
2、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含估价对象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含相关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3、估价对象规模:有产权部分的建筑面积合计为788.16㎡(其中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为394.06㎡,湖里区鸿宾路28号为394.1㎡);超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计659.21㎡。
4、估价对象用途:住宅。
5、权属登记情况:
权属登记表 表2-1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 房屋所有人 | 何*文 | ||
不动产权证号 | 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坐落 | 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宗地面积/分摊土地 | 2124.12㎡/163.27㎡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
土地使用期限 | 自1998年08月24日起至2068年08月23日止 | |||
建筑面积/专有/分摊 | 394.06㎡/378.87㎡/15.19㎡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所在层/总层数 | 1/4 | 竣工时间 | 2001 |
权属登记表 表2-2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 房屋所有人 | 何*文 | ||
不动产权证号 | 闽(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
坐落 | 湖里区鸿宾路28号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宗地面积/土地分摊 | 2124.12㎡/163.27㎡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
土地使用期限 | 自1998年08月24日起至2068年08月23日止 | |||
建筑面积/专有/分摊 | 394.1㎡/378.91㎡/15.19㎡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所在层/总层数 | 1/4 | 竣工时间 | 2000 |
6、房屋登记实地勘测记录
土地房屋登记实地勘测记录 表3-1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书 | 权利人 | 何*文 | ||
房地坐落 | 湖里区鸿宾路26号 | |||
勘测总建筑面积 | 686.78平方米 | 一层 | 127.31平方米 | |
二层 | 94.31平方米 | 三层 | 114.10平方米 | |
四层 | 89.95平方米 | 地下室 | 261.11平方米 | |
勘测用地面积 | 375.21平方米 | |||
建筑结构 | 钢混 |
土地房屋登记实地勘测记录 表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书 | 权利人 | 何*文 | ||
房地坐落 | 湖里区鸿宾路28号 | |||
勘测总建筑面积 | 760.59平方米 | 一层 | 127.31平方米 | |
二层 | 94.31平方米 | 三层 | 114.10平方米 | |
四层 | 89.95平方米 | 地下室 | 334.92平方米 | |
勘测用地面积 | 334.92平方米 | |||
建筑结构 | 钢混 |
7、土地与建筑物基本状况:
土地与建筑物基本状况表 表4
名称 | (略) 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湖里区鸿宾路28号; | ||
土地实物状况 | 实地勘测用地面积 | 合计为710.13㎡; | |
用途 | 住宅; | ||
四至 | 宗地东至鸿宾路,西至住宅,南至昌鸿路,北至兴湖路,宗地土地级 (略) 住宅用地岛内II级等级范围; | ||
形状 | 矩形,较规则; | ||
开发程度 | 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内“六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管道煤气),红线外“六通”,地上已有现房。 | ||
土地使用期限 | 土地使用期限自1998年08月24日起至2068年08月23日止,剩余使用年限为44.85年。 | ||
建筑物实物状况 | 建筑结构 | 钢混; | |
设施设备 | 电梯未安装,预留有电梯井,水电等设施预留; | ||
新旧程度 | 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建成于2001年,湖里区鸿宾路28号建成于2000年,经实地查勘后,结合房屋新旧等级评定标准,确定综合成新率为77%; | ||
使用维护状况 | 装修中,维护状况较好; | ||
外观 | 外墙面干挂大理石,外观设计较好; | ||
户型 | 平面未分割; | ||
层高 | 地下室层高约2.8米,其他层高均约3.2米。 | ||
楼幢位置 | 临路,楼幢位置一般; | ||
朝向 | 南北朝向; | ||
层次、层数 | 主体共4层,位于第1-4层,地下室位于地下一层; | ||
装饰装修 | 客 厅 | 毛坯; | |
卧 室 | 毛坯; | ||
厨 房 | 毛坯; | ||
卫生间 | 毛坯; | ||
门窗及其它 | 主体窗户已安装;庭院四周铁艺围墙。 | ||
地下室 | 毛坯。 |
重要提醒:
1、该房产所有权人为何**所有,房产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务必亲自看样了解房产现状)。
2、该房产有产权部分的建筑面积合计为788.16㎡(其中湖里区鸿宾路26号01单元为394.06㎡,湖里区鸿宾路28号为394.1㎡);超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计659.21㎡。
3、该房产的拍卖起拍价包含本次交易过程中卖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垫付,之后 (略) 申请退款。
4、有意竞买人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评估报告。该房产为毛坯房,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评估参考值:4112.47万元(含税),二拍起拍价:2302.9832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贷款须知:
1、基于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前提下,由银行发放贷款,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各银行联系。
2、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审批发放,关于贷款利率问题请致电相关银行客户经理详细了解。
3、因法拍房产是在未落实抵押之前发放贷款,所以由中国人寿 (略) 提供阶段性担保,收费标准为贷款金额*0.8%+900元。
4、需预缴购房相关税费。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①兴业银行:吴经理*、*经理*
②邮储银行:江经理 *
③中国人寿财险:郭经理*
二、(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拍,否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 (略) 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本院已委托本次拍卖的唯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龙岩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看样时间请在2024年2月1日前预约,联系电话:*、059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负责出具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房屋产权证情况及如何办理权证转移、税费情况等相关事宜,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询问了解,建议意向竞买者实地查看并了解后再行竞拍。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卖方)缴纳本次拍(变)卖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转移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送达买受人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申请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拍(变)卖款,不再向买受人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 (略) 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原产权人 (略) 自行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 (略) 承办人联系,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未收到优先购买权人的申请。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2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武 (略) ,开户银行: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90 6100 1001 00000 36885 0002 293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9-5086-4505曾法官
看样咨询电话:139-5908-49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武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