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8-19T17:00:00 | 联系人: | 崔静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招标所属地区: | 中国- (略)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略) 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 3.招标工程项目简介:锦园三路北起锦绣一路,南接已建成规划南路,道路规划红线宽50m, (略) 主干路本次仅修建中间车行道,宽度20m,两侧土路肩各宽3.5m。道路全长2824m。道路沿线自北向南分别与锦绣一路、锦业二路、锦业三路、规划北路共5条道路均为平面相交。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所需水泥。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详见附件5。
三、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要求:合格,各种指标参数能够满足本工程项目需要。(必须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书等)
四、供货周期
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方提前 2 日通知*方。
五、交货地点
(略) 耀州区锦阳路 (略) 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现场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固定不含税单价,不可调价
2、结算依据: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签收单为依据。
3、过程结算
(1)过程结算的时间:每月23日*方向*方申报办理上月23日至当月22日计量,*方在次月5日前确认实际完成量。
(2)所有过程结算均作为中间结算,应由*方项目经理签字、*方加盖印章或签字确认,其仅是*方供货量的粗略估算,不是计算*方供货量的准确计量,不作为*方的最终结算及付款的依据。
4、最终结算的条件及流程:*方供货完毕,并交付货物的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后, 7 天内与*方办理最终结算。
5、双方最终结算及付款依据必须由*方项目经理和本项目所在的工程(分)公司经理(工程部长)同时签字,如缺少其中一人(或方),视为*方内部报送材料,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6、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以月度结算作为进度款的暂付依据,材料运至现场且经*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月度结算单,待建设单位足额支付*方进度款后30日内支付*方进度款的70%(付款前*方需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材料运至现场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方验收合格后,*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方审核,最终结算完成且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工程款后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100%。*方接受多种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中航信、工行E信等供应链支付、信用证及以物抵债等,*方不再支付贴息费用。
7、*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结算金额以结算单确认为准),应承担合同总额(含增值税)15 %的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不予付款。因发票问题使得*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投标须知
1、本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附件均须填写完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发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4 日。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26 日 17:00 前(开、议标时间电话通知)。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装运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内明示及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 (略) 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
8、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合法的营业资质。
2、运输能力:能够满足高峰期要求。
3、有相关类似工程供销业绩。
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九、其他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货清单,进行合理报价。
2、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上传加盖公章的附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3、不含税最高限价为6.4万元。
十、投标附件
1、招标文件确认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投标函(附件3)
4、承诺函(附件4)
5、报价清单(附件5)
6、合同(附件6)
十一、投标附件
1、招标单位名称:陕西建工 (略)
2、联系人: 崔静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电子邮箱): *@*q.com
名称 | 品种 | 单位 | 暂定 工程量 | 不含税 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 单价(元) | 含税 合价 (元) | 备注 |
普通硅酸盐 水泥 | PO-32.5R | t | 147 | |||||
普通硅酸盐 水泥 | PO-42.5R | t | 63 | |||||
合计 | ||||||||
备注 1、报价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 元);不含税总价为 元,增值税金为 元,增值税率为 %; 2、其他未尽事宜以*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方违约; 3、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4、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方现场确认为准。 |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