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 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现代化罐装冷藏车辆生产线异地技改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利通区 | 宁夏鑫羽 (略) | 宁夏 (略) | 项 (略) 利通区金银滩特色装备制造园,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4.2米改装冷藏车50台、半挂冷藏车150台、鲜奶改装运输车50台、鲜奶半挂车150台,其中半挂车型仅生产挂车部分,牵引车头由客户自行从其他厂家购买,一体式车型通过外购的汽车底盘改装生产。建设内容为在金银滩特色装备制造园购置土地,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和门房等设施,对生产车间重新布局规划,将现有工程设备设施搬迁等,搬迁前后生产规模、工艺均不发生变化。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约86.*元,占总投资的1.73%。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砂抛丸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喷砂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DA00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水旋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废气、焊接烟尘。下料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收尘装置处理;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金银滩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漆渣、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金属屑、废合金丸、收集尘,通过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6、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略) (略) 330kV 输变电工程 | 宁夏回族 (略) 利通区孙家滩境内 | (略) (略) | 宁夏 (略) | 工程位于宁夏回族 (略) 利通区孙家滩境内,总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330千伏变电站远景共建设4台330kV主变 ,容量为360MVA,电压等级为 363kV/35kV/10.5kV(10.5侧为平衡绕组)。本期建设1台容量为360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63kV/35kV/10.5kV(10.5侧为平衡绕组)。项目330千伏孙家滩变电站~330千伏同利 (略) (略) 径全长约20.62千米, (略) 建设,其中新 (略) 长约20.0千米,采用铁塔及钢管杆混合建设, (略) 径长约16.2千米, (略) 径长约3.8千米;新建电缆段长约0.62千米。本期拟以1回33 (略) 接入330千伏同利变电站。新建单回铁塔69基,其中角钢塔49基、钢管杆20基。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37%。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污染。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应在施工边界设置施工围栏,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加强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开挖土方时,尽量缩短土方开挖与回填的施工时间,在各项基础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开挖量,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雨天及时排除场地积水,防止雨水冲刷和风力造成站区水土流失等。 3、运营期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工作。 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000伏特/米、100微特斯拉的标准限值。 项 (略) 工程经过非居民区导线离地高度最低为8m时,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值能够满足10kV/m的控制限值;经过居民区导线离地高度大于13米时,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kV/m的控制限值。项目架空线导线离地高度为7.5米、8米和11米时,地面1.5米高度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100μT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项目新建地 (略) 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项 (略) 在满足《110kV~750kV 架 (略) 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均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电场 4kV/m、工频磁场 100μT 的限值要求。 4、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依托同期建设的聚能孙家滩储能电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拟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由罐车 (略) 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5、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1类标准; (略) 沿线及敏感目标处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6、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7、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