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 (略) 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围绕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0月25日,市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 (略) 委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略) 长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略) 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到各科室,切实把思想和 (略) 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整改工作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分工负责,有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所涉具体整改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整改办公室定期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
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目标。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12类问题细化分解为36项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106条,做到整改内容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要求明确。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好当前问题整改,又注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扎牢笼子。按照即知即改的整改原则,制定印发《关于科学有序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通知12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 (略) 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扛起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有差距”的整改
1.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关于政策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自然资源系统讲党课,其他县级干部在所在各支部讲党课。
二是局党组会议、支部会议每次将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原县三个县区的评审工作。
二是建立项目更新台账,落实长期推进机制,对已实施的项目实行定期调度,确保做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在时间、空间上的最佳衔接。
3.关于“土地要素保障不够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有差距”的整改。
(7)针对“监督指导征地实施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德城区、陵城区对接,督促两区推动已批准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工作。组织德城区、陵城区对已批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情况逐一项目核实梳理。
二是对两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计划所涉及的项目开发时序及土地征收年度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并通过省厅备案。调整后,2021年度计划实施率均已达到100%。
(8)针对“ (略) 区“标准地”出让不均衡”的整改。
一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对工作进 (略) 区加强督导,督促按照文件要求对重点区域的工业项目进行“标准地”供应。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6号)要求,2023年全年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工业项目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占比达到100%。
三是将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与多验合一、多测合一以及容缺受理、承诺告知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做到“拿地即开工”。
(9)针对“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力度不足”的整改。
一是对各县(市、区)批而未供土地再次梳理,加大督导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完成省下达年度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任务比例为125.05%。
二是积极推行“以地招商”,自然资源部门梳理好批而未供土地情况提供给发改、工信、招商等相关部门使用,将土地推介活动融入招商过程中。
三是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划定地块面积、形状,用以满足不同用地规模、不同使用性质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对用地面积小、达不到单独供地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鼓励联合拿地。
四是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结合项目类型、投资额度、企业需求等实际情况,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供应方式。
4.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不到位”的整改。
(10)针对“地热资源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 (略) 与水利部门共享,地热尾水回灌率列入《 (略) 地热绿色矿山建设评价规范DB3714》, (略) 第一批地热绿色矿山验收中已将地热尾水回灌率作为一项前置指标,未达标的不予通过。
二是供暖季不间断赴地热开采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 (略) 进行监测,防止超量开采问题。
三是加强地热“取热不取水”科研攻关,在山东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 (略) 内实施“取热不取水”项目试验,已取得技术突破。
(11)针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决心不大”的整改。
一是向相关县区发送督办函,督促武城县和德城区明确了专门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平原县马颊河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正常运行。
二是组织推进《 (略) 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成效评估。
四是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宣传工作。
(12)针对“推动科学绿化不够严实”的整改。
一是向相关县区下达整改函,天衢新区和齐河县已完成建设无絮雄株杨柳保障性苗圃,庆云县利用2024年春季造林期完成种苗的栽植工作。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 (略) 杨柳飞絮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国土绿化中逐步降低107速生杨的使用比例,对于政府投资的重点绿化项目,原则上不再使用速生杨。
(略) 申请的3个良种繁育与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5.关于“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紧迫性不强,助推探索乡村振兴‘ (略) 径’缺乏主动性”的整改。
(13)针对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力度不大的整改。
一是制定《 (略) 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略) 国土绿化任务和目标进行了安排。
二是《 (略) 科学绿化专项规划》(2023-2027)已通过论证评审。
三是两河牵手通道绿化已于2023年冬季完成绿化工作,生态廊道建设基本完成。“双重”项目已初步完成项目评审论证。
(14)针对“清理拖欠的企业账款缓慢”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 (略) 自然资源局清理拖欠测绘地理信息企业账款的整改方案》。
二是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要 (略) 区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对已完工经过验收的项目尽快拨付款项。
(15)针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企业‘升规纳统不够有力’”的整改。
一是研究 (略) 测绘资质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意见,截至目前,在原来1家*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基础上,有2家测绘资质单位升为*级, (略) *级测绘资质单位共有3家。
二是对所辖区内测绘资质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形成工作台账,并建立测绘资质企业“升规纳统”培育库。
三是加大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利用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协会等组织形式,开拓企业视野、提升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增加业务范围并纳入“多测合一”名录库。
(16)针对“规划引领乡村振兴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 (略)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专题培训班。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 (略)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开展编制96个、涉及312个行政村。
三是《 (略) 夏津县平安湖村生态和谐美丽乡 (略) 》入选全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践探索案例名单,高标准编制平安湖村村庄规划为该案例重要组成部分。
(略) 需要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93个乡镇已经形成了阶段成果,原则上在2024年底前完成批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整改
6.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的整改。
(1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共组织召开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部,邀请派驻纪检组讲授专题廉政课,强化以案示警。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内部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鱼骨图”动态修改机制,同时针对全局廉政风险“鱼骨图”,组织10个重点科室、单位进行述责述廉。
三是持续推动“六提一创”五型机关和干部队*建设工作,使提速快办、担当作为、清风正气在干部队*中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好任前公示制度。
(32)针对“编外人员管理混乱”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对于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与方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未经集体研究不得招聘编外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招聘计划。
二是财审科与人事科进一步强化沟通交流,确保人员信息同步更新,避免信息更新不一致现象。
三是严格执行请机关请销假制度,对需长期请病假的工作人员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相关工资标准,
1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
(33)针对“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进一步完善党费使用规范,明晰党费测算、收缴、使用、管理要求。
二是2022年以来各党支部使用党费时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首先由支部提出使用申请,然后经机关党委研究通过后使用。
三是精确计算党费,保留小数点2位。2023年党费已规范存入局党费专用账户, (略) 直机关工委。
(34)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
一是严肃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纪律,并组织学台、支部档案等形式,对2023年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四)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
(36)针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整改。
一是《 (略)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十四五”规划》于2023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专家组评审会,11月6日印发。
二是向相关区县发督办函,陵城区林场边界纠纷化解小组积极开展流失林地测绘工作,确认陵城区区域内流失林地边界坐标点位,已解决主场林地误差面积240余亩,已收回土地面积350余亩。平原林场已摸清纠纷地块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推进纠纷化解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分别到陵城区小王庄林场和平原县国有平原林场调研,每周调度陵城区、平原县国有林场纠纷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工作台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突出要素保障重大职责, (略) 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实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程,科学谋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民生项目、挂图作战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五大类型重点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指标,积极保障占补平衡、小挂钩等指标需求,持续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着力构建高效的要素保障体系。
(二)强化规划战略引领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力推进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略) 络试点建设,加强规划传导和管控的动态监测,促进自然资源精细化、科学化、智慧化管理能力提升。坚持高端规划引领,全面启动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 (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三)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现全域国土绿化突破提升。全力实施好黄河、大运河“两河牵手”沿线节点建设、绿化提升,完成造林2.*亩,退化林修复*亩的今冬明春造林任务。重点实施好“双重”项目和珍稀林木培育等林业重点项目,完善京台高速 (略) 两侧绿化,提升主要河道绿化水平。编制《 (略) 湿地保护规划》,启动湿地公园建设三年行动,构建以湿地公园建设保护为核心的湿地保护体系。
(四)丰富地热应用场景,推动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 (略) 地热开发利用三年行动计划,明确 (略) 地热开发利用目标,加强中深层取热不取水新技术攻坚,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用热用能模式。积极打造国家级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 (略) 地热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加快推进地热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完成年度绿色矿山创建任务。
(五)强化系统集成改革,打造高效优质服务营商环境。深化“带押过户”“交房(地)即办证”“房屋测绘与登记合二为一”“测绘零成本”等与企业、群众利益最直接的不动产登记系统集成改革,着力构建利民为民长效机制,真正惠民生、重民意、解民忧。
(六)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夯实大国粮食安全生产根基。根据与县级党委、政府逐级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顺利完成“首考”。进一步推动健全完善“田长制”工作机制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田长作用。强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对上级反馈的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积极开展整改,稳妥有序推动耕地逐步恢复,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积极争取省级耕 (略) 。
(七)筑牢党建引领这个根本,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坚持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以“六提一创”促建“五型”机关为抓手,以发扬“善思善和善成、敢想敢干敢当”的“三善三敢”自然资源精神为引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厚爱必须严管,积极打造“自然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全面构建“领导有正气,干部有士气,单位有朝气”清朗自然资源系统,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抓在细处, (略) 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自然资源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ttp://**。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