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横林镇人才公寓租赁及运营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横林镇人才公寓租赁及运营项目
二、最低限价
由承租人出资对房屋现状进行装修改造,达到人才公寓三星标准,并进行后续运行,出租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横林镇人才公寓租赁及运营。
横林镇位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部,区位优越,沪宁高速、沪宁铁路、312国道、京杭大运河贯穿全镇,沿江高速、锡宜高速比肩相邻,是个具有一千多年历史的江南水乡古镇,镇城面积46.7平方公里,由原横林镇和崔桥乡合并成,现辖20个村、社区,拥有常住人15万余人。
横林镇人才公寓,位于横林镇初级中学以东,大运河以北,横林电台以西。现状共有5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万㎡,包含附属公共区域,绿化和公共设施。
四、项目情况及技术要求
(一)所有的建设、经营资金、人员、质量安全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经营盈亏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满足出租人的管理要求。
(二)承租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运营方案。
(三)承租人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需经承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建设期内承租人需承担公寓运营及管理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五)承租人建设和运营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承租人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及其他措施,承担一切安全及其他责任。
五、潜在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房屋租赁、运营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9.潜在承租人具有运营公寓出租的成功案例,至少有1个案例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2000㎡。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公告时间
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9日
六、联系方式
出租人名称: (略) 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巢凌
联系电话:*
备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