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绵阳新世 (略) 年产*吨矿山骨料废料筛分水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吨矿山骨料废料筛分水洗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马角镇梓江社区一组
三、建设单位:绵阳新世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
建设水洗车间、原料及成品厂房等,购入给料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于水洗车间内布设水洗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建成后生产砂石骨料 30 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后,用于耕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建设局指定的地点处理。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砂废水及洗砂细砂回收脱水一体机分离出的水经水洗车间内的沉淀池收集、自然沉淀后,由污水泵抽至污泥浓缩罐再次沉淀,上清液排入清水池回用于洗砂;产品堆存过程中渗流出的废水收集至成品厂房内的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砂,不外排;洗车废水依托江油 (略) (略) 配套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江油 (略) 已有化粪池及A2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江油 (略) 矿区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修建封闭式原料厂房,车辆出入口设置门帘,厂房地面硬化;配备雾炮机,原料装卸过程进行喷雾降尘。项目水洗车间建设为封闭式厂房,投料、破碎、筛分工序在水洗车间内进行,投料口设置高压喷雾装置。项目皮带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位于厂房外的露天部分(指从水洗车间传递至成品厂房的运输皮带)采取封闭措施,通过在皮带机运输廊道安装密封侧板及上盖板,形成封闭空间。项目成品厂房为封闭厂房,车辆出入口设置门帘,厂房地面硬化;配备雾炮机,成品装卸过程进行喷雾降尘。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压滤污泥通过设置1处压滤污泥库,地面硬化,压滤污泥于压滤污泥库暂存,定 (略) 中诚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包装袋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严格落实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运输、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项目已在四川省投资 (略) 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407-*-04-01-*]FGQB-0547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 (略) (略) 马角镇梓江社区一组,租用江油 (略) 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建设单位已与江油 (略) 签订租赁协议,项目租赁用地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江国用(2015)第*号),根据该土地不动产权证书,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同 (略) 马角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选址情况说明,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马角镇“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非新增用地,不需重新规划选址。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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