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0564-*
地址:霍邱县城 (略) 北段生态环境分局(*)
1、项目名称: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霍邱县城 (略) 与蓼城大道(西)交界处
3、建设单位:霍邱县教育局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平方米,共设置78个教学班级,其中小学部30个班级、中学部48个班级。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学楼、实验楼,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成后可容纳在校生3750余人。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教职工以及学生的生活废水、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盥洗间冲洗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等。环评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 (略) (略)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保洁废水经酸碱中和池+混凝沉淀+化学沉淀设备预处理,生活污水、盥洗间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标准及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略) ,最终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汽车尾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等。环评要求,食堂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大型规模”有关规定,油烟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实验室安装通风橱,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校园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汽车尾气通过加强地下车库通风换气、限制车速等措施后,通过抽排风系统排入外环境;备用发电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地面排气井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源自变压器、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环评要求,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震垫等措施,校区加强绿化,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牌,并通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实验室一般固废、危废等。环评要求,餐厨垃圾、废油脂分类收集,交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如废包装袋、废纸等)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试剂、废酸、废碱和高浓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单元、实验化学药品专用库房等区域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单元和实验化学药品专用库房进行重点防渗,办公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在采取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存储、使用的化学试剂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等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和B.2中其他危险物质。环评要求,项目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实验室化学品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实验化学药品专用库房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采取以上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程度可以降到最低。
6、评价结论
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无明显外环境制约因素,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因子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3年8月24日,项目取得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发改审批[2023]336号,项目代码为:2308-*-04-01-*)。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文本-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7.11).pdf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