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叶榭集体 (略) 对叶榭集体资产消防系统维修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有相应资格及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2.本项目是为叶榭集体资产消防系统维修工程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具体要求见本采购文件。
3.合格供应商资格: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资质及其以上;
3.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询价。
4.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2月1日起到上海叶榭集体 (略) (地址:叶榭镇叶旺路1号2号楼 )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5.所有报价文件应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注:报价文件一经递交概不退还)。报价文件必须在2024年2月7日09:00-09:30(北京时间)之前送到地址: 叶榭镇叶旺路1号2号楼 。
6.将于2024年2月8日09:00-09:30(北京时间)在地址:
叶榭镇叶旺路1号2号楼会议室进行询价采购谈判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7.本次采购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计费基数为标准,并结合《松江区财政性基本建设中介项目服务参考意见》(试行)(2010月3月4日)的文件精神规定,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费用后自报浮动率(基础下浮率为20%,且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
8.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9.本次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叶榭政府门户网http://**”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单位都不予认可。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叶榭集体 (略)
地址: 叶榭镇叶旺路1号2号楼
邮编:*
联系人: 许水林
电话: *
传真: *
采购人:上海叶榭集体 (略)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