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明 (略) 中央监护系统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明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2日19: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黑龙江 (略) 开标大厅(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黑龙江 (略) (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 ||
预算金额 | ¥1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22/33转8024 | ||
采购单位 | 明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明水县工农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先生04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刘先生0451-*/22/33转8024 |
项目概况
明 (略) 中央监护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 (略) (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C-23012
项目名称: 明 (略) 中央监护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采购中央监护系统7套,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3.3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3.4资质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潜在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依所投产品一、二、三类须提供制造商相应产品的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 (略) (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到黑龙江 (略) (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磋商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 (略) 开标大厅(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 (略) (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明 (略)
地址:明水县工农街
联系方式:魏先生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联系方式:王女士、刘先生0451-*/22/33转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电 话: 0451-*/22/33转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