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废旧固定资产需报废处置,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该批报废资产处置于2024年9月14日进行了公开竞价,因各种原因竞价失败。现降低报价进行再次处置,有意向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处置内容 一批达到报废条件且已损毁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锅炉2台,轮胎1条,车辆3台。(以实地物品为准) 二、处理方式 1.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报废资产的价格,价高者得。 2.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回收者自行承担。 三、处置流程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2.提供材料: (1)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经办,另须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加盖回收单位公章的报价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鹏;电话:*/*。 天镇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