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玉屏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按“343”类问题整改工作,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精神,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二、项目预算
本次采购项目限定最高价人民币***万元整(¥*.00);
三、报名方式及资料要求
(一)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公司简介、书面申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以上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的预报价。
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申请单位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委托代理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6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县行政大楼前楼322办公室)。联系人:李复萧,电话:*。
五、评估单位确定
经审查合格的技术服务机构,由局党组会审查综合评比确定。
六、有关事项
(一)经遴选确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在比选中选后主动与我局取得联系,确定最终项目报价,并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二)申请机构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比选资格或结果,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并且中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本次比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不得再参加我单位其他项目的比选工作。
(四)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