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下午,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怀建发〔2020〕17号)规定,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双江镇人民政府、双江镇城北居委会、业主代表, (略) (略) 承接的锦绣新城小区前期物业项目,按《 (略)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二级)评分细则》标准进行了现场评定。现场评定过程中,评定小组通过听取物业服务企业情况汇报、查阅申报资料、现场查勘、征询业主代表意见的方式进行了综合评定,拟同意按申报的二级标准执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日)。
一、对此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1、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异议陈述材料,直接报送县住建局物业股办公室(住建局305室)。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
二、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县住建局地址:双 (略) (县司法局后面)。
特此公示。
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