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30日,喀什市疾 (略) 委托新疆创禹 (略) 承担喀什市乡镇(街道)疾控应急配套完善项目(喀什地区喀什市疾 (略) 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喀什市乡镇(街道)疾控应急配套完善项目(喀什地区喀什市疾 (略) 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 (略)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5°49′ *** ″、北纬:39°29′ ***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 .85m2, (略) 始建于2005年,建筑物分次建设完成,其中检测楼2006年建设,综合楼于2007年建设,库房楼于2007年建设, (略) 监督大厦于2013年建设。项目 (略) 基础上,新建5160m2综合实验楼,内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卫生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购置实验室检验设备及电梯等配套设施,新建全自动 (略) 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喀什市疾 (略)
联系人:陈万鑫
联系电话: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喀什市疾 (略)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