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危废暂存间建设(一期)项目(四道班压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位于巴州和硕县四道班压气站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50′29.80"",东经87°43′56.57""。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四道班压气站内空地建设撬装化危废暂存间,箱体外配套建设废液收集池(0.125m3)。项目建成后,用于四道班压气站日常运行更换产生的废滤芯(0.48t)、废蓄电池(1.2t)、废润滑油(0.21t)、轻烃(5.6t)、废润滑油桶(0.045t)和废活性炭(0.01t)的贮存,年贮存总量7.545t。项目总投资33.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结合《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期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暂存场所必须为独立场所,并只设置一个入口,一般情况下关闭入口以避免灰尘的扩散。暂存场所内设置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营运期废润滑油和轻烃采用密闭油桶暂存,废润滑油桶及沾染矿物油废弃包装物挥发的非*烷总烃,通过换气通风设施(排风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破损蓄电池严格按照要求存在专用密闭容器内,减少硫酸雾的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厂界四周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为防止废液泄漏,沿危废暂存间内综合防渗池设置沟槽及导流沟,一旦发生泄漏,冲洗废水、泄漏液收集在事故池内,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危废暂存间设置漏液回收系统,防止废液溢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采用防渗、防腐等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规定要求,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应保持铅蓄电池结构和外形完整,禁止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蓄电池,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蓄电池中的电解液;禁止将铅蓄电池转移或交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
(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范要求。不同危险废物按要求分区、分类堆存,贮存场所定期清理清运,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八)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厂内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设为简单防渗区;废矿物油暂存间设置流沟槽和防渗收集池;规范设置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2.关于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北岸干渠及普米干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对焉耆县北大渠乡太平渠村北岸 (略) 普惠农场普米干渠现有渠道进行续建配套设施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渠系及灌溉水利用系数,减少水量损失,完善灌区输水骨干工程设施。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改造骨干输配水工程干渠2条,总长度18.831km,灌溉面积51.41万亩,配套32座渠系建筑物,具体内容包括:(1)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北岸干渠:渠道长度7.92km,现状为渠底浆砌,边坡混凝土板衬砌渠,本次全段采用原渠线进行改建,渠道断面为梯形,采用全断面混凝土防渗衬砌,灌溉面积30.76万亩,设计流量19.4m3/s,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9座,其中节制左分水闸1座、右分水闸1座、渠下涵1座、吸水池3座、测桥3座;(2)普米干渠:渠道长度10.911km,现状为全线均为未防渗土渠,本次全段采用原渠线进行防渗衬砌改建,灌溉面积20.65万亩,设计流量12m3/s,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23座,其中节制左分水闸5座、双分水闸3座、左分水闸8座、右分水闸6座、测桥1座。临时工程建设内容为:北岸干渠在渠堤顶设置2座混凝土拌合站,钢筋、木材加工区、临时生活区、临时仓库、料场(外购)、堆土场4处及弃渣场。公用工程建设内容为: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包活: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生态治理。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占总投资的0.4%。
二、根据《博斯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的开都河第二分水枢纽北岸干渠及普米干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后,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优化临时设施选址设计,优先利用现有道路等设施,干渠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施工期物料运输污染防治,水泥、砂、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混凝土临时搅拌站采用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运输、堆料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拌合站物料输送采用皮带全封闭输送,上料口设置水喷淋设施,物料密闭混合搅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水环境、水资源等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灌渠内各类废弃物,减少施工期对灌溉用水的影响。混凝土搅拌和作业、设备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生产用水回用或洒水抑尘。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带绿化或附近耕地施肥。强化运营期灌溉用水水环境、水资源保护,科学合理进行灌溉,减少灌区退水对灌渠来水水质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科学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弃渣弃土优先用于回填,剩余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区机械维修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应交 (略) 进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关于新疆 (略) 年产40000吨微生物益生菌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尉犁县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园B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6°17′14.13″,N41°22′7.47″,项目区北侧为新疆阿陀利 (略) 肥料制造厂,西侧为铭霖农机厂,南侧相邻园区外文明路,东侧为厂区外空地。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租用已建标准化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益生菌肥料搅拌发酵生产车间、实验室(土壤栽培)、危废暂存间、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办公室、生活区等辅助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粉剂(人工配比)、益生菌活性菌(液体计量)—玻璃钢搅拌罐(加入自来水)、不锈钢搅拌罐—密封发酵—计量灌装—包装外售。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二、依据尉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 (略) 年产40000吨微生物益生菌肥料项目的说明》,该项目已纳入尉犁工业园区拟扩区区域,如本项目不符合修编后的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内容,须搬迁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期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随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全部生产线必须在密闭负压厂房内进行,上料过程采取密闭提升机湿法加料,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罐体密封发酵,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臭气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限值要求;原料必须储存在密闭车间内,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标准限制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搅拌罐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至生产工序,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西北角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尉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废包装袋收集回收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4.关于新 (略) 工业废弃物二次生产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新 (略) 原名为 (略) ,年产200万吨水泥磨站项目,该项目**日由原巴州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巴环控函〔2012〕482号;**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巴环验字〔2013〕4号。验收后基本未运行,现拟进行改建,以钢渣、水淬渣、脱硫石膏、生物质压块为原料生产超细复合矿物,作为高性能水泥混合材料和高性能混凝土掺合料,广泛应用于水泥、混凝土及相关制品中。二、该项目位于和硕县多式联运产业物流园区内,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6°46′16.65″,北纬42°19′42.30″,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北侧、西侧均为园区道路,南侧50m为和硕县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实验室、库房、办公室、宿舍、食堂、活动室及设备依托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热风炉一座(生物质燃料)、生物质堆场、危废暂存间;改建内容包括:原水泥生产线改造成超细复合矿物生产线,原有设备利旧,年生产超细复合矿物50万吨,改建后不再生产水泥。运营期工艺流程为:水淬渣(烘干)+钢渣(破碎、磁选)+脱硫石膏—进料斗—皮带称—磨机—选粉机—磨机—成品筒仓—散装外运。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占总投资的2.02%。
三、根据《新 (略) 工业废弃物二次生产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和硕多式联运产业物流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0)》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后,我局同意项目建设。
四、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消除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及相关生产设施必须安装在密闭厂房内,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淬渣、脱硫石膏、钢渣堆存于封闭车间内,输送过程必须采取封闭式输送带和封闭式提升机;原料进料口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成品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分别经25m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必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45m3)池中,定期清运至和 (略) 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包括:废机油及废油桶、除尘灰、生物质灰渣、铁粉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原料除尘灰、生物质灰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磁选出的铁粉作为副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厂区合理布局,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5.关于新疆 (略) 畜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行政许可,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新疆 (略) 畜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2.新疆 (略) 畜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3.新疆 (略) 畜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三)你公司承诺按照《新疆 (略) 畜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6.关于不予审批和静瑞祥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废旧滴灌带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决定
一、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你供公司应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二、该项目位于和静县哈尔莫敦镇水管站以南10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2′57.57″,北纬42°17′25.46″,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均为哈尔莫顿镇居民区,西侧为哈尔莫顿镇友好南路。该项目对原有建设内容进行改造,重新布局,主要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废旧滴灌带造粒生产线2条)、再生颗粒库房、废旧滴灌带原料堆棚、循环水池(用于清洗废旧滴灌带)、危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回收5000t废旧滴灌带,生产聚*烯颗粒4796.66吨外售。聚*烯再生颗粒生产工艺流程为:废旧滴灌带—分拣—破碎—清洗—热熔挤出造粒—包装。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三、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促进全区废旧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环环评发〔2020〕5号)文件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厂址宜靠近废塑料集散地,应符合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或废塑料行业发展规划。该项目位于和静县哈尔莫敦镇水管站以南100m处,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均为哈尔莫顿镇居民区,须按要求补充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说明文件。
四、**日,经我局第36期行政许可联审会研究审议暂不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附件后按程序重新报我局审批,项目未获得环评批复前严禁投入生产。
7.关于巴州 (略) 防火涂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 (略) 上库工业园区西域大道66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54′22.27″,北纬41°51′21.18。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租用巴州 (略) 现有2座厂房及一层办公楼,用于防火涂料生产加工。2014年5月,《巴州 (略) 低压电器柜组装项目》通过原巴州环境保护局审批(巴环评价函〔2014〕181号),2019年7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搬迁,厂区闲置空厂房,该项目拟设置6条生产线,年产1万吨防火涂料(其中:膨胀型防火涂料2000吨,非膨胀型防火涂料6000吨,水性工业漆2000吨)。运营期膨胀型防火涂料生产工艺流程为:水性*烯酸乳液、成膜助剂、水等原材料投料、重质碳酸钙、聚磷酸胺、季戊四醇、三聚氰胺等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取样检测—入库;非膨胀型防火涂料生产工艺流为:石膏粉、胶粉、轻质碳酸钙、水泥、纤维素、缓凝剂、蛭石、膨胀玻化微珠等原料投料—混合搅拌—成品储料罐—成品包装—取样检测—入库;水性工业漆生产工艺流程为:重质碳酸钙、水投料—分散搅拌—加入液态原辅材料搅拌(水性*烯酸乳液、成膜助剂、水性成酸树脂、分散剂、增稠剂、水等液态原料投料)—取样检测—真空灌装—入库。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二、根据《巴州 (略) 防火涂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及《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及规划环评修编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后,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该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措施,设备安装过程中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全部生产线必须设置在密闭厂房内,膨胀型防火涂料、水性工业漆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有效措施处理后,有机废气排放浓度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膨胀型防火涂料、非膨胀型防火涂料与水性工业漆时粉状投料口经密闭提升机投料,粉尘经两套集中式脉冲布袋除尘器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装卸、储存必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厂区地面硬化,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餐饮废水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经园区下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原材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护检查,保证环保投入、措施到位,减少环境事故风险。加强工作人员环保知识、安全生产、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