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 (略) (略) (略) 智慧公墓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比选文件 创建时间日期: *** * : *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 * :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 *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否
比选文件标包: (略) (略) (略) 智慧公墓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比选文件
标包名称: (略) (略) (略) 智慧公墓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比选文件
标包内容说明:
(略) (略) (略) 智慧公墓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竹溪分公司
比选机构: (略) 竹溪分公司
* 日
目 录
第 * 章 比选公告(用于公开比选资格后审)1
第 * 章 参选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
第 * 章 参选邀请书(用于邀请比选)1
第 * 章 参选人须知4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4
1.总则8
1.1项目概况8
1.2资金落实情况8
1.3采购范围8
1.4分包(标包)划分8
1.5比选方式8
1.6比选组织形式8
1.7资格审查8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9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9
1. * 参选费用9
1. * 保密9
2.比选文件9
2.1比选文件的组成9
2. (略) *
2.3参选预备会 *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3.参选文件 *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
3.3参选报价 *
3.4参选有效期 *
3.5参选保证金 *
3.6备选参选方案 *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
4.参选 *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
5.唱价 *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
5.2唱价程序 *
5.3异议 *
6.评选 *
6. (略) *
6.2评选原则 *
6.3评选方法 *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6.5评选报告 *
7.中选 *
7.1确定中选人 *
7.2中选人公示 *
7.3中选通知 *
8.合同签订 *
8.1履约保证金 *
8.2合同签订 *
9.比选代理服务费 *
* .纪律和监督 *
* .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
* .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
* .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
* .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第 * 章 评选办法 *
评选办法前附表 *
1.评选方法 *
2.评审标准 *
2.1初步评审标准 *
2.2详细评审标准 *
3.评选程序 *
3.1初步评审 *
3.2详细评审 *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
3.5评选结果 *
第 * 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
第 * 章 参选文件格式 *
1.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
2.商务评审索引表 *
3.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
4.参选函 *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7.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8.廉洁参选承诺书 *
9.近【 *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
*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
* .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
* .技术评审索引表 *
*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或偏离表】 *
* .项目建议书 *
*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
* .报价文件封面 *
* .参选 * 览表 *
* .报价文件 *
第 * 章 比选公告(用于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竹溪分公司竹 (略) WIFI覆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比选人为 (略) 竹溪分公司,比选机构为 (略) 竹溪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略) 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 (略) (略) (略) 智慧公墓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
【本项目将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应用 (略) 为处理结果, (略) 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 (略) 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 (略) 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 (略) 查阅《 (略) (略) 为管理规则》( (略) 址链接:https:/ *** )。】
[1.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集团公司统 * 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 (略) 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 (略) 为管理,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略) 、 (略) (略) 门以及采购和 (略) 已经具 (略) 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 (略) 为管理。 (略) 直属单位、 (略) 截止 * 年9月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在集团公司进 * 步通知前,这些单位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 (略) 为管理,必 (略) 采购和 (略) 质量管理室( *** )确认以最新情况。]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1. * 万元/计算方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机构;
(2)具有参选产品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 * 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 比选项目比选;
(4) (略) , (略) 对其出具唯 * 的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授权函。
2.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 (略) (略) 贿罪, (略)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 (略) 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 (略) 人名单为准);
(9) 【其他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 (略) (略) 理措施的。同 * 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 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 * 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 (略) 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 (略) 指的参选 (略) 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 * 情形。
[1.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 (略) 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2.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2.2 参选人资质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略)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 * 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年 月 日9: * 至 * 年 月 日 * 时 * 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项目经理徐俊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 *** 。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 年 月日下午 * : * 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2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 * 时间、 (略) 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略) 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 (略) 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略) 址:(https:/ *** ),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 (略) (https:/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竹溪分公司
比选机构名称: (略) 竹溪分公司
比选机构地址: (略) 邮电街1号
邮编: ***
联系人: 徐俊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cn
(略) :农行 (略)
账号: ***
比选机构: (略) 竹溪分公司
日期: * 日
第 * 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单位名称: (略) 竹溪分公司
联系方式: ***
1.1.3
比选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智慧公墓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1.3
比选范围
详见第 * 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4
分包(标包)划分
R不划分分包(标包)
□划分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 * 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2条款。】
1.5.1
比选方式
R公开比选
□邀请比选
1.6
比选组织形式
(略) 比选
□委托比选代理机构代理比选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比选代理机构电话:
1.7.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 (略) “2.参选人资格条件”。
1.8.1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 * 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2.1.1
比选文件的组成
2.1.3
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比选文件中标识“【★ [详细载明具体标识方式] 】”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R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
(略)
R不组织
□组织, (略) 的时间、地点:
2.3
参选预备会
R不召开
□召开,召开参选预备会时间、地点:
2.4.1
参选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 * * : * 之前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
2.4.2
比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 * * : * 之前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公告
2.4.4
参选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
3.1
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可参照招标文件]
3.2.2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可参照招标文件]
3.2.4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可参照招标文件,注意前附表要求与参选文件格式 * 致]
3.3.3
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第 * 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3条款。
3.3.5
参选报价优惠条件
R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
参选报价具体要求
3.4.1
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
3.5.1
参选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金额:【0】元
R无需提交参选保证金
3.5.2
参选保证金形式
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 (略) (略) 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 (略) 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形式的参选保证金]
(略) 汇款等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略) :
户名:
账号:
(略) 保函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比选人],担保项目为[比选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比选有效期。保函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3.5.4
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无/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如果有其他规定,则应详细列明]】
3.6.1
备选参选方案
R不允许
£允许
3.7.1
参选文件份数
正本 * 份【,副本 * 份】
3.7.4
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提交比选应答文件时提供 * 个包装,文件正、副本 * 个包装。
2.纸质文件份数:正本 * 份,副本 * 份。每份文件,均应包含技术、商务完整的全套内容,并装订成 * 册;每份资料都必须有目录、页码(每页都有清晰页码,不得跳码、缺码)。
3.凡因文件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密封不合要求而引起的 * 切后果, (略) 负责。
3.7.6
参选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招标文件第 * 章“参选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1.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 : * 分
4.1.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4.1.4
参选文件退还
R不退还
□退还,【参选文件退还的具体要求】
4.1.6
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 (略) 理原则
R【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继续组织比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为 * 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比选
[注意:应与采购方案签报保持 * 致,采购方案 (略) 理原则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重新比选”]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如下:
[可参照招标文件]
7.1.1
中选人数量
中选人数量:【1】人
7.1.2
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如下:
[可参照招标文件]
7.1.3
确定中选人的特殊情形
[适用于单 * 项目,集中采购删除本段]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 (略) 为等情形【、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 (略) (略) 理措施、 (略) 络安全审查】的,比选人【 (略) 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或参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比选】。
[适用于集中采购项目,单 * 项目删除本段]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 (略) 为等情形【、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 (略) (略) 理措施、 (略) 络安全审查】的,应当按照以下第(【X】) (略) 调整:
(1)比选 (略) 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比 (略) 有中选人的 (略) 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具体调整原则】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比选文件否决参选条款汇总
第XX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 (略) 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 (略)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 (略) 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 (略) 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 (略) 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 (略) ,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 (略)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 (略) 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 (略) 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 * 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 (略) 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 * 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 * 项目比选。
1.8. (略) 或比选邀请书。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 (略) (略) 贿罪, (略)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 (略) 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 (略) 人名单为准);
(9)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 (略) 指的参选 (略) 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 * 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 (略) 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 (略) 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 (略) 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 (略) 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 (略) 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 * 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 (略) (略) 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 *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 (略) 分组成:
第 * 章 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 * 章 参选人须知
第 * 章 评选办法
第 * 章 商务规范书
第 *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 * 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 * 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 * 内容的表述应当 * 致。第 * 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 * 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 * 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 (略)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 (略) 。
2.2.2潜在参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 (略) 中介 (略) 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 (略) 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 (略) 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 (略) 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 (略) 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 (略)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 (略) 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 (略) 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 * 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 (略) 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 * 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 (略) (略) 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 * 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 (略) 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 (略) 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 (略) 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 (略) 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 * 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 (略) 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 * 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略) 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 (略) 。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略) 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 * 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 * 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 * 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略) 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 * 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略) 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 (略) 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 (略) 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 (略) 。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 * 览表”中的内容,“参选 * 览表” * 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比 (略) 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 (略) 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 (略) 。
6. 评选
6. (略)
(略) 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 (略) 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略) 按照第 * 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 (略) 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 (略) 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 (略) 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略) 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 (略) 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 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 (略) 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 (略) 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 (略) 为等情形,比选人可 (略) 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 (略) 调整。 (略) 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中选人公示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 (略) ”或者“比选公告”发布 (略) 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 (略) 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 (略) 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 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 . 纪律和监督
* .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 (略) (略) 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 .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选。
* .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 (略)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 * 章 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 * 分,其中商务 * 分,技术 * 分,价格 * 分。评选时, (略) 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 (略) (略) 理措施的, (略) 应按照该 (略) 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略) 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以下评审标准为示例,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调整。涉及初步评审、 (略) 有内容和细则均应当如实载明]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参选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保证金
符合第 * 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报价唯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参选限价
资格评审
基本要求
(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略) , (略) 对其出具唯 * 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
(2)参选人具有投标内容的经营范围许可(本项目类型必须包含在经营范围内),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具有参选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合格有效。
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系统集成建设安装许可证;
业绩
无
* 般纳税人资格
具备 * 般纳税人资格,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 * (略) 为或被媒 (略) 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参选人在最近 * 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参选人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在 (略) 或其他电 (略) 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参选人近 * 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 (略) 信故障。
响应性评审
报价
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唯 * 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2.2
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得分( * 分)
.....
6
具备系统集成资质及施工安装许可的得满分
......
4
业绩情况:类似项目业 (略) 打分,第 * 名得 * 分,依次递减扣分,扣完为止,排名可并列。
.....
*
参选文件制作质量:根据比选文件 (略) 综合评分,优得2-4分,良得1-2分,中得0-1分,差不得分。
技术
......
5
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参选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技术方案、服务组织方案(包括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障措施) (略) 综合评分,优得3-5分,良得1-3分, * 般得0-1分。
......
5
技术方案、售后响应时间:根据参选人提供的服务响应 (略) 综合评分(基本要求:7× * 小时电话响应)优得3-5分,良得2-3, * 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略) 理时限:根据参 (略) (略) 打分,要求接到通知后 (略) 理,根据参 (略) (略) 打分,优得3-5分,良得2-3分, * 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额外服务承诺:若参选人承诺保修期内对比选人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新增需求和其他需求,提供需求服务的可得1- * 分。
......
5
货物交付期:按参选人应答交付 (略) 评分,交付期满足7天内的得1分,每缩短 * 天加0.5分,加满为止。
价格
……
*
应明确价格权重及价格评分方法和计算公式。
价格评审依据:
1.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价格评审以其参选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选人,价格评审以其参选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价格评分方法:价格最低者满分,其余按价格依次递减5分,价格第 * 低者得 * 分,价格第 * 低者得 * 分。
扣分项
《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
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 (略) (略) 理措施的, (略) 应 (略) 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参选人存 (略) 理结果的,累计扣减对应分值。
同 * 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 * 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 * 产品品类涉及相 (略) 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比选项目均应适用相关 (略) 理措施。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 (略) 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3.2.2
评分计算原则
【说明保留的小数位数, (略) 理原则。】
3.4.1
综合 (略) 理原则
【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3.4.2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详见第 * 章参选人须知6.4条款】
1. 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 (略) 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 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 (略) 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参选:
(1) 第 * 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 * 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 (略) 为;
( * ) 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 * ) 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 (略) 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 * ) 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 * )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 ) 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 (略) 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 (略) 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照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 (略)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 (略)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 (略) 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 (略) 分。
3.3. (略) 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3. (略) 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 (略)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 (略) 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 (略) 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 * 、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 (略) 名单、唱价记录、参选 * 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 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 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 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 签 (略) 理的事宜;
(6)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 (略) 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 (略) 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 * 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1. (略) (略) 下发的最新合同模板,关键合同条款中的空白内容须填写完整]
[2.合同补充附页应增加关于 (略) 为处理的规定:
买卖/ * * 双方同意:卖方/ * 方在参选文件中签订并递交的《参选函》中第8条关于“我方承诺接受《 (略) (略) 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 *** 】)”的承诺,和/或制造商授权函(如有)适用于本合同, (略) 有权按照《 (略) (略) 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 *** 】),对【卖方/ * 方/服务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 (略) (略) 理。]
[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项目名称: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比选文件的
合同条款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说明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就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如参选人对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做任何填写则默认其无偏离。
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5.1技术需求
参选人应对本项目工作过程中的(如工作进度、资源配备)、交付物本身的、交付物提交后的服务内容作出实质性的书面承诺。服务承诺书要由参选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资源配备指参选人对本项目承诺投入的人员及工具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的数量、素质及投入的稳定性,人员投入应对资质/级别、经历、项目组架构及分 (略) 说明)
服务承诺是指本 (略) 有参选人须满足的条款,以及参选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没有《服务承诺书》的比选文件将视为无效应答。
5.2售后服务要求
参选人 (略) 门认可的法人资质证明和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提供全方位、有效而及时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参选人必须明确提出对本项目的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参选人向比选人提供故障报修的联系方式;参选人接到报修通知后的最长响应时间、最长 (略) 时间、最长故障排除时间。
(1)售后服务期限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中选人提供项目整体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支持。1年后如有需求,应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方式
① 预防性维护:主要包 (略) 管理维护及巡检。提供1年质保运维。
② 响应时间:中选人提供免费的(7* * 小时)上门维护、定期巡查服务等。要求7× * 小时电话响应,接到通知后4小 (略) , * 小时内修复。逾期未作出响应, (略) 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 (略) 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第 * 章 参选文件格式
[本章仅列举了常用的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略) 补充]
第 * 分册 商务参选文件
1. 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2. 评选索引表
3.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 参选函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 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8. 廉洁参选承诺书
9. 近【 *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 .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 . 参选保证金保函
第 * 分册 技术参选文件
* . 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 . 技术参选索引表
* .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或偏离表】
* . 项目建议书
* .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 * 分册 报价文件
* . 报价文件封面
* . 参选 * 览表
* . 报价文件
1. 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商务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 年___月___日
2. 商务评审索引表
商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 * 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 * * 罗列】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
……
2
……
……
3
……
……
3. 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 (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 (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4. 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 分包(标包)(项目编号:)比 (略) 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 (略) 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 * 章“参选人须知”第3.1 (略) 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 我方在评选过程 (略) 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 (略) 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 * 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 * 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 我方承诺不向第 * 方透露与 (略) 有信息。
8. 我方承诺接受《 (略) (略) 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 *** 】,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 * 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管理规则版本号应与比选文件第 * 章中的保持 * 致。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9. 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 (略) 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 * 切损失。
* .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中国电 (略) 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略) 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 (略) 理 * 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7. 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 (略) 下列有效的参选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名称)货物参选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接受《 (略) (略) 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 *** 】,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 * 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管理规则版本号应与比选文件第 * 章中的保持 * 致。根据《 (略) (略) (略) 规定》, (略) (略) 为管理的单位, (略) 删除 (略) 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3)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 (略) 规定的货物,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4)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 (略) 上述我方为完 (略) 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 * 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 (略) 门: 签 (略) 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 (略) 门:本项目联 (略) 门: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联系人签名:
8. 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 (略) (略) 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 (略) 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 (略) 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 (略) 、 (略) 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 (略) 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 .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 . 在最近 * 年内,不存在与采购 (略) 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 (略) 为,除按法 (略) 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9. 近【 *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 *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参选人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 (略) 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则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参选人未发生诉讼和/或仲裁情况, (略) “起诉(仲裁)人”列填写“近年无诉讼和/或仲裁”。
序号
日期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备注
1
2
3
……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 .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参选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参选人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 (略) 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 (略) 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 .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标包):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
参选文件偏离情况
说明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 . 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保函
致:
本保函作为(参选人名称)(以下简称参选人)对(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参选邀请而提供的参选保函。
( (略) 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 (略) 、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 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 * 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按参选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
1. 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其参选;或
2. 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后对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
3. 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选的;或
4. 参选人串通参选的;或
5.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 天内,参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选时规定的内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
6. 中选人放弃中选;或
7. 参选人违反比选文件中有关参选保证金其它规定的。
本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参选有效期,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并在贵方和参选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 (略) 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如果参选人中选,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参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为止。
(略) 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章
日期
编制要求:
1. 如参选人以保函形式提供参选保证金的,应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如参选人提供彩色复印件、扫描件等,均视为未提供。
2. 如参选人以电汇形式,应提供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
* . 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技术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 年___月___日
* . 技术评审索引表
技术评评审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 * 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 * * 罗列】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对应页码
备注或者说明
1
……
……
2
……
……
3
……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或偏离表】
* . 项目建议书
* . 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 . 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 年___月___日
* . 参选 * 览表
参选 * 览表
项目名称:竹 (略) WIFI覆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分包(标包):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标的物
是否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税率税率
含税参选总价
备注
竹 (略) WIFI覆盖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系统集成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 . 报价文件
报价清单
品名
规格型号
配置或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
备注:
合计报价
元
第 * 章 其他
(略) (略) 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 *** )
第 * 章 总则
第 * 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为 (略) 汇聚优质供应资源,构建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遏制供应商违规 (略) 为,淘汰劣质供应商,净化采购环境,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 (略) 会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略) 采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则。
第 * 条 (略) 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 (略) 的采购活动为 (略) 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略) 开发类、 (略) 经营类、代收费类的 (略) 方,不属于 (略) 指的供应商范围。
第 * 条 (略) 为管理主 (略) 为信息目录及相关基础管理、处理规则管理、 (略) 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工作。
第 * 条 依照本 (略) 的 (略) 为管理,主要面向 (略) 为 (略) 理结果以后,在采购工作中 (略) 处理的工作。
针对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 (略) 为,按照法律法规、采购制度、 (略) (略) 理,并按本 (略) (略) 为 (略) 理;针 (略) 过程中发生、发现的 (略) 为,按照本管理规则 (略) 理。
依照本管理规则对 (略) (略) 理不替代对合同项下供应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 (略) 理结果与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遇特殊情形, (略) 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 (略) 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第 * 条 (略) 为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严肃认真、维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保障 (略) 的生产供应、维护 (略) 企业整体利益的原则。
第 * 条 本管理规则适用 (略) 有限公司( (略) ) (略) 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 (略) 、 (略) 政区及中国 (略) 地区)组织开展的 (略) 为管理工作。
第 * 章 机构与职责
第 * 条 中国 (略) 门在 (略) 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由 (略) 规定。
第 * 条 (略) 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反映或案件查办中发现的 (略) 为定期(或不定期) (略) 门反馈,对 (略) 为 (略) 门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 (略) 。
第 * 章 (略) 为
第 * 条 (略) 称 (略) 为是指供应商发生的列入 (略) (略) 为信息管理目录(见附表1)的行为或事件(以下统称为“ (略) 为”)。
第十条 (略) 为的基本事实性标准由 (略) (略) 为信息管理目录明确。 (略) 为认定的信息、线索,来源于 (略) (略) 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通知、公告,及在中国 (略) 相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第十 * 条 (略) 可根据工作需要对 (略) 为信息管理目录及 (略) 补充、调整。
第 * 章 处理对象
第十 * 条 处理对象是指由于 (略) 为、按本 (略) 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
第十 * 条 处理对象分为两类:
1. (略) 有产品品类;
2. (略) 分产品品类。
对法 (略) 理结果适用于该供应商下属的各非法人分支机构,对非法 (略) 理结果不向上追溯适用。产品分 (略) 管理的评估产品目录为准, (略) 有权对这 * 产品分类口径、管 (略) 调整。
第十 * 条 处理 * (略) 为涉及的产品品类(以下统称“涉事产品品类”)。
(略) 为性质需要对 (略) 理时或者无法确定涉事产品品类时, (略) 有产品品类。需要对 (略) (略) 为主要包括: (略) 贿罪、有行贿或提供 (略) 为、合同诈骗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被认定 (略) 人、严重违法经营、“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等,具体以附表2为准。
第十 * 条 (略) 为主体及涉事产品品类的认定,有以下规则:
1.当同 * 项业务涉及联合 (略) 商及其代理商等多个有关联的主体时, (略) 为的主要责任方认定 (略) 为的供应商,确实无法区分责任主次时,将各责任方均认定 (略) 为的供应商。如果由供应商确定的分销商发生与分销产品直接 (略) 为,则认定分销商和供应商 (略) 为。
2. (略) 为涉及的具体产品是与该供应商主要产品配合使用的配件、辅助材料或服务时,原则上认定相关主要产品 (略) 为涉事产品品类。
第 * 章 采购领域
第十 * 条 各产品品类划分为充分竞争和非充分竞争两个采购领域。原则上根据两个领域的特点 (略) 理规则。
第十 * 条 采购 (略) (略) (略) 两级管理。
1. (略) 级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 (略) (略) (略) 属采购领域, (略) 采 (略) 门统 * 汇总发布划分结果。针对省内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 (略) (略) (略) 属采购领域, (略) 采 (略) 门统 * 汇总发布划分结果。
2.划分结果将在 (略) 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 (略) (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略) 还可将划分结果信 (略) 内信(通过中国电 (略) 向 (略) 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3.原则上划分结果按年度发布,划分依据情况有重要变动、特殊情况的,以及有必要对划分结果补充或补正的,及时补充更正发布。发布次日开始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 (略) (略) 发布时间不 * 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 (略) 发布时间为准)。
4.未发布采购领域的产品,根据参与采购竞争的供 (略) 确定,竞争方数量不超过5家的,确定为非充分竞争领域,否则确定为充分竞争领域。
第 * 章 处理规则
第十 * 条 (略) 有权对供应商发生的 (略) (略) 理措施、 (略) 理结果。
第十 * 条 (略) 理结果有效时间范围。
禁 (略) 理结果发布之次日起算, (略) 为类目可设置不同长度的禁限期。 (略) 为结合其终止确认条件设置禁限期。
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以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时间有效性以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第 * 十条 处理结果的适用范围。
(略) 为的性质、涉及采购业务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详见附表2)。处理范围为“全集团”的,在 (略) 采购 (略) (略) 理结果;处理范围为“本省公司”的,在本省采购 (略) (略) 理结果。
第 * 十 * 条 (略) (略) 理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禁止采购: (略) 理对象禁限期内参与竞争性采购资格, (略) 、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2.限制采购: (略) 理对象参与竞争性采购时,扣减其采购评审的综合得分(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核增其评审价)。
3.取消份额、调减份额、 (略) 份额:指取消、调 (略) (略) 理对象涉及的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理措施 (略) 措施, * 般以禁限期开始日作为基准时间以确定 (略) 份额情况。 (略) 份额造成集中采购份额 (略) 的,供应商的相关风险和 (略) 承担。此类措施不适用于单 * 来源采购,也不影响已经签订的 * 事 * (略) 。
4.降级: (略) 理对象的供应商分级。此类 (略) 为处理结果确定后对当前 (略) * 次调整,并可作为后续重新分级的依据。
5.约谈:指由中国电 (略) 门牵头组织约见相关供应商,通过当面 (略) 提醒、警示、督促改进等。
第 * 十 * 条 具体规则
(略) 为所 (略) 理规则明细,包括具体禁限期、处理措施(含限制采购措施的采购评审具体扣分值、调减份额措施的具体调减比例)等详见附表2。
第 * 章 (略) 为信息台账
第 * 十 * 条 建立 (略) 为信息台账, (略) 为认定信息、处理结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清单式管理。
第 * 十 * 条 (略) 为信息台账分层管理。 (略) 两个层级。涉 (略) 级采购业务以及其他需要在 (略) (略) 理供 (略) 为, (略) 级台账, (略) 统 * 负责记账, (略) 范围的采 (略) 处理结果; (略) 为,信息 (略) 台账, (略) 负责记账, (略) 范围的采 (略) 处理结果。中 (略) (略) 台账信息在 (略) 范围共享。
第 * 章 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 * 十 * 条 (略) 为管理的工作流 (略) 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环节。该工作流程独立于采购过程,不受具体项目采购进程的影响。
第 * 十 * 条 认定结果信息中体现 (略) 为的供应商或产品品类等信息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但不影响准 (略) 理对象的, (略) 采 (略) 门可结合认定信息 (略) 掌握的 (略) 调整、补充,准 (略) 理对象。
第 * 十 * 条 关于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环节的主要规定如下:
1.完成台账记录的 (略) (略) 理结果,将在 (略) 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中国 (略) 。 (略) 采 (略) 门有权根据管理监督机构的要求或有关工作需要, (略) 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与 (略) 之外的单位共享 (略) 为 (略) 理结果信息。
中国 (略) 理结果信 (略) 内信(通过中国电 (略) 向 (略) 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2.如有 (略) 认为不宜直接对 (略) 公开相关信息等特殊情况的, (略) 事宜, (略) (略) 。
3.经发布的信息如有变化,以 (略) 更新发布的为准。更新发布的信息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 (略) (略) 发布时间不 * 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 (略) 发布时间为准)。
第 * 十 * 条 (略) 理结果应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处理结果应用的基本要求
(1)处于有效状态的 (略) 为处理结果,原则上自信息发布之次日开始应用,禁限期终止日期之次日停止应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略) 理结 (略) 条件符合性判断, (略) 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 (略) (略) 于的采购业务范围(或采购工作范围)等具体情 (略) (略) (略) 理对象、处理范围等关键条件对应相符。
i.参与采购的 (略) 商(指设备/产品制造商或软件著作权人、主要标的服务实际提供方等)委托的代理商时,原厂商或代理商中任何 * 方及其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 (略) (略) 理对象相符的, (略) 理对象条件相符。
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中任何 * 方及其责任分工涉及的产品(含服务) (略) (略) 理对象相符的, (略) 理对象条件相符。
i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供应 (略) 属法人(若有)中任 * 个主体及供应商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 (略) (略) 理对象相符的, (略) 理对象条件相符。
(3)当存在多例有效且条件 (略) 为处理结果时, (略) (略) 累计、合并, (略) 的处理措 (略) 。
2.在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工作中应用
(1) (略) 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供应商应承诺接受。
采购评审中应用 (略) 为处理结果时,所涉及的产品品类范围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处理结果中产 (略) 有产品品类的, (略) 有采购评审的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 (略) 有采购评审的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 (略) 有采购评审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范围。
(2) (略) 为处理结果在 (略) 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应用。禁止采购、限制采购、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份额措施不适用于单 * 来源采购;限制采购措施不在采购实施的资格审查中应用。
(3) (略) 理结果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中国电 (略) 门提取该基准 (略) 理结果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为准。
在采购合同签订前, (略) 有权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 (略) 为处理结果变 (略) 确认(不考虑涉及采购领域划分结果可能的变化),如果有新增的相关 (略) 理结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
(4)同 * 采购标包/标段下涉及多个评估产品品类的,如果供应商及其 (略) (略) 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 (略) 为处理结果,按照该供应商不符合参与此标包/标段采购 (略) 理;如果供应商及其 (略) (略) 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 (略) 理结果,采用综 (略) 评审的, (略) 理措施中的扣分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得分为基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调增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评审价格为基础。
采购项目未划分标包/标段的整个项目视同 * 个标包/标段。
(5) (略) 理结果中涉及的取消、调减、 (略) 份额等措施,执行范围只针对供应商在已经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协议。采取此类措施后,为保障供应, (略) 可根据法律法规以及 (略) 的有关规定,调增其他供应商的份额。
3.在供应商管理中应用
(略) 有权将 (略) 为处理结果在供应商管 (略) 应用。在处理结果要求的应用之外, (略) (略) 理结果信息还可作为供应商管理的评价因素,并不受禁限期、处理范围等条件的影响。
4.在付款管理中应用
(略) 负责发起向供 (略) 门,有权针对 (略) (略) 理结果及相关更新,牵头组织研判付款风险,依据合同及法律法规予以应对,在必要情况下暂停支付以维护 (略) 资 (略) 全。
5.特殊情况下的应用
(略) 认为采购实施工作遇到特殊情况且必 (略) (略) 理措施做出调整的, (略) 调整。调整涉及采购实施过程的,在相关采购文件中告知采购项目各参与方。
6.参考性应用
源自符合条件的第 * (略) 并被接受的 (略) 为信息(“在第 * (略) 为”信息),通过信息台账提供 (略) 作参考性应用(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信息台账中共享发布 (略) (略) 理结果信息,除 (略) 相关单位需 (略) 处理结果之外, (略) 各单位还可以作参考性应用。
参考性应用时, (略) 相关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 (略) 采取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参考性应用不 (略) 理范围的限制。
第 * 十 * 条 在 (略) (略) 为管理工作中,针对涉密或信息不宜公开的情况,有如下规则:
1. (略) 各单位发现供应商泄露 (略) 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按保密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
2. (略) 为提报信息、线索信息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 (略) 有关单位按照保密工作的制度、 (略) 理, (略) 理结果以利于保密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特定采购实施单位应用。
3.针对“在第 * (略) 为”的情况,共享输入信息的第 * 方对 (略) 有相关保密要求或共享范围限制的,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共享相关信息的, (略) 有权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加密、脱密、改变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方式、减小信息发布范围、或免于向 (略) 发布信息等措施,必要时可不作认定,或不编制、 (略) 理结果。
第 * 章 附则
第 * 十条 本管理规则于 * 日起实施。自该日期起认定的 (略) 为,按照本 (略) 管理。
第 * 十 * 条 如果 (略) 对本 (略) 更新,涉及的新旧版本规则适用等事宜,按 (略) :
1.更新后按新规 (略) 为和确定、 (略) 为处理结果,更新前 (略) 理结果原则上不因规则更新而变更。
2.处理结果中在份额管理应用(执行取消/调减/ (略) 份额措施)时,根据相关采购合同中引用或 (略) 为管理规则版本 (略) 的处理措施,不受管理规则更新的影响。
针对除此 (略) 理结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实施过程应用、供应商管理应用等),处理结果的主要内容(禁限期、处理范围、处理措施)原 (略) 理结果的表述为准; (略) 理结果解释、应用的程序、应用方法等其他方面的规则、规定、说明,原则上以应用时的最新规则为准(采购评审中 (略) 引用的管理规则版本为准)。
第 * 十 * 条 如发生与法律 (略) 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不 * 致的情况,以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规定、要求为准。
第 * 十 * 条 (略) 保留在相关技术及管理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在 * 定范围分批分步骤实施、 (略) 分实施本管理规则(例如:在 (略) 不具备集中MSS管理支撑系统、 (略) 为管理模块支撑条件的 (略) (略) )的权利。 (略) 使上述权利,以及因受到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要求的约束或限制而未能全面实施本管理规则,和因此导致的未能按照本管理规则 (略) (略) (略) 为管理、处理的情况,不视为 (略) 违约。
第 * 十 * 条 本管理规则 (略) 有限公司采 (略) 门负责解释。
附表:
1. (略) (略) 为信息管理目录
2. (略) (略) 为处理规则明细
附表1
(略) (略) 为信息管理目录
序号
行为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略) 门/ (略) 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全集团
本省公司
1
(略) 贿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 (略) (略) 贿罪, (略)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2.认定标准:中 (略) 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 (略) 为;针对 * 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 (略) 要求及时提供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 (略) 为
√
2
有行贿或提供 (略) 为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对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略) 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认定标准: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 (略) (略) 门
(略) 级纪检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
(略) 级采购
(略) 为
√
省公司
(略) 级采购
√
3
串通投标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第 * 十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 (略) / (略) 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 (略) 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4
虚假投标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 (略) 为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 (略) / (略) 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 (略) 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5
合同诈骗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 (略) 合同诈骗罪的
2.认定标准:中 (略) 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 (略) 为;针对 * 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 (略) 要求及时提供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 (略) 为
√
6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1.行为描述:在 (略) 范围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 * 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故
特 (略) 为
√
重大事故
特 (略) 为
√
较大事故
(略) 为
√
* 般事故
(略) 为
√
7
(略) 信安全事件
1.行为描述:在 (略) 范围内, (略) 信安全事件的
2.认定标准: (略) 《 (略) 络安全应急预案》( (略) 网安[ * 号) (略) 络安全事件;《 (略) 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 (略) 保[ * 号)定义的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 (略)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定义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略) 为
√
8
造 (略) 络事件
1.行为描述:
(1)在 (略) 范围内,造成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
(2)供应商软件BUG造成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 * 个月内提供修复版本/补 * 的
(3)供应商硬件缺陷造成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两个 (略) 缺陷硬件更换的
2.认定标准:
(略) 为描述(1): (略) 《 (略) 监督管理办法》( (略) 电管[ * 号)定义的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重 (略) 信事故/ (略) 络事件定义
(略) 为描述(2)和(3): (略) (略) 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件
(略) 为
√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重大事件
(略) 为
√
9
被认定 (略) 人
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 (略) 认定 (略) 人的
2.认定标准: (略) 公布的结果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略) 为
√
*
环保问题
1.行为描述: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环保问题,并导致 (略) (略) (略) 理的
2.认定标准: (略) (略) 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略) 为
√
*
严重违法经营
1.行为描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经营, (略) 政、 (略) 以吊销营业执照,或勒令停止营业的
2.认定标准:国家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公布的结果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 (略) 为
√
*
恶意修改合同文本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背离前期采购结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擅自对合同文本作出实质性修改;也包括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的 (略) 修改、篡改。 (略) 、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定向谈判等各类采购形式达成的结果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恶意扰乱采购秩序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以恶意投诉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扰采购进程或采购工作秩序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转包或违法/违约分包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门
集团公司
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省公司
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
拒绝履约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 (略) 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
(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
(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
(4) (略) 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
(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等采购合同
(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或为相关工作设 (略) 阻挠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以及实施/交付工程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略) 为
√
(略)
(略) 为
√
省公司
(略)
(略) 为
√
(略)
(略) 为
√
*
严重履约延迟问题
1.行为描述:
(1) (略) 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或相应工程项目延期等,延迟金额超过合同额的 * %且延迟时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 * 倍,且引起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投诉、造成较大影响并被追究责任的
(2) (略) 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对重点工程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
2.认定标准:
(略) 为描述(1):发生有效投诉并经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为描述(2):发生有效投诉,并由 (略) 相关工 (略) 门 (略) 门参加工程协调会,进行评估认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不涉及考核周期
(略) (略) 涉及的考核周期、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的计取原则:
(1)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原则上 (略) 期,即自合同签订或供应商具有交付义务的时点(以较早者计)开始,至下次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为止(非周期性采购的单次合同至合同期末), (略) 期延长,以延长后期限为准
(2)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金额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 (略) 分金额之和,合同额取分配份额/合同金额(含税价口径,非金额表示的折算为金额;有调整的以调整后金额为准)
(3)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延迟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约定交付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约定交付天数的加权平均值,权重 (略) 分金额占考 (略) (略) 分金额的比例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严重履约质量问题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 (略) 中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被国家或省 (略) 门(包括但不限于: (略) 、市场 (略) , (略) 、市 (略) )认定为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或被国家或省级官方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严重到货检测质量问题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 (略) 中提供的产品(含备货或拟供应的产品),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到货质量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情况,按同 * 类产品口径在 * 个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其中到货检测结果,是指由 (略) 采购实 (略) 采 (略) 门发布的结果,到货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的具体标准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拒绝整改履约问题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 (略) 为,经采购方要求整改后,仍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逃避整改的
2.认定标准: (略) 采购实 (略) 部门组织认定
(略) (略) 部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重大问题未妥善解决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商存在相关重大问题超出合理期限未解决的
2.认定标准:中国 (略) 部门上报正式文件或在履约投诉平台反映,并经公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拖欠农民工工资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及以上层面
(略) 为
√
省公司
(略) 及以下层面
(略) 为
√
*
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涉及党规党纪或 (略) 企业工作纪律、工作管理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违纪事项,包括“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 (略) 利益、其他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定的严重违规违纪事项,被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 (略) 理供应商
2.认定标准: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 (略) 门处理供应商。其中“涉及”是指供应商参与上述违规违纪事项,或者虽未主动参与但是成为违规违纪事项发生或构成的原因或直接因素
公司纪检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
(略) 为
√
省公司
(略) 为
√
*
泄露 (略) 商业秘密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涉及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方面,违反合保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或违反他依法或依照商业惯例负有的保密义务,对外泄露 (略) 商业秘密
2.认定标准:由 (略) 涉 (略) (略) 初步认定,再由公 (略) 门组织最终认定。秘密事 (略) 门经办的,直接向供应商提供 (略) 门牵头负责初步认定。 (略) 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约定、或者应供应商要求,向供应商提供的附带保密要求或标明密级的信息资料,视同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
涉 (略) 门(初步认定)、公 (略) 门(最终认定和信息提报)
集团公司
(略) 级采购
(略) 为
√
省公司
(略) 级采购
(略) 为
√
*
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
1.行为描述:
(1)在中国 (略) 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 (略) 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中国 (略) 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 (略) 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 (略) 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 (略) 损失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 (略) 门的认定结论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集团级采购业务开票
(略) 为
√
省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级采购业务开票
(略) 为
√
集团公司
省公司
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 (略) 级采购业务
(略) 为
√
省公司
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 (略) 级采购业务
(略) 为
√
*
在第 * (略) 为
1.行为描述:第 *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管理监督机构要求或按照与 (略) 合同/协议或相互间 * 致意见,或 (略) 有限公司要求, (略) 有限公司采 (略) 门共享输出 (略) 为 (略) 为信息,该信息反映供应商在该第 * 方发生或被认定有 (略) (略) 为
2.认定标准: (略) 有限公司采 (略) 门组织认定。第 * 方应该 (略) 有限公司认为其供应商管理信息总体上可信或应该接受的;第 * 方信息 (略) (略) 为不需要严格符合 (略) 的 (略) 为定义, (略) 为名称或描述体现与不良相同或相近的意思
集团公司采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信息来源说明:
①信息来源的确定标准: * 般情况下, (略) 为涉及 (略) 级采购业务的, (略) (略) (略) 门在其直接管理的工作中发现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信息来源确定为“省公司”。特殊情形1:“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根据上访层面判定, (略) 及以上层面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确定为“省公司”;特殊情形2:“有行贿或提供 (略) 为”,涉 (略) 级采购业务或采购工作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为“省公司”;特殊情形3:“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类目特殊, (略) 涉违规违纪事项、案件的管理层级确定,事项、案件 (略) 级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信息来源确定为“集团公司”,否则确定为“省公司”。
②信息来源同时标明“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字样的,表示无 (略) 还是省公司,都适用同样的信息 (略) 理规则。
2.处理范围说明:
①“全集团”是指在 (略) (略) 理供应商。
②“本省公司”是指 (略) (略) 理供应商。 (略) / (略) (略) (略) 直属单位,比照省公司开展 (略) 为管理工作。
③ (略) (略) 范围内共享。
3.其他说明
① (略) 涉及的“集团公司”是 (略) 有限公司,“省公司”是指 (略) 。
附表2
(略) (略) 为处理规则明细
序号
行为
类目
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
(略) 门/ (略) 门
信息来源
行为子目
行为分级
处理范围
处理规则
全集团
本省公司
在充分竞争领域的
(略) 理措施
在非充分竞争领域的
(略) 理措施
1
(略) 贿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 (略) (略) 贿罪, (略)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
2.认定标准:中 (略) 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 (略) 为;针对 * 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 (略) 要求及时提供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 (略) 为
√
针对其中与采购 (略) 为: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针对其中与采购 (略) 为: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2
有行贿或提供 (略) 为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对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略) 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认定标准: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 (略) (略) 门
(略) 级纪检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
(略) 级采购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 (略) 有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 (略) 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 (略) 采购活动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
3.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如因此降到不合格级,须经决策审批通过)
4.约谈
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 (略) 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 (略) 采购活动
省公司
(略) 级采购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 (略) 有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 (略) 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 (略) 采购活动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
3.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如因此降到不合格级,须经决策审批通过)
4.约谈
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 (略) 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 (略) 采购活动
3
串通投标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第 * 十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 (略) / (略) 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 (略) 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4
虚假投标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 (略) 为的
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 (略) / (略) 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 (略) 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5
合同诈骗罪
1.行为描述:近5年内, (略) 合同诈骗罪的
2.认定标准:中 (略) 公布的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 (略) 为;针对 * 审判决,上诉期满后供应商必须应 (略) 要求及时提供已上诉的真实有效证明,否则上诉期届满的判决视为生效判决)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6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1.行为描述:在 (略) 范围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 * 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故
特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重大事故
特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6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6%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较大事故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 般事故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7
(略) 信安全事件
1.行为描述:在 (略) 范围内, (略) 信安全事件的
2.认定标准: (略) 《 (略) 络安全应急预案》( (略) 网安[ * 号) (略) 络安全事件;《 (略) 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 (略) 保[ * 号)定义的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 (略)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定义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5%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8
造 (略) 络事件
1.行为描述:
(1)在 (略) 范围内,造成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
(2)供应商软件BUG造成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 * 个月内提供修复版本/补 * 的
(3)供应商硬件缺陷造成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两个 (略) 缺陷硬件更换的
2.认定标准:
(略) 为描述(1): (略) 《 (略) 监督管理办法》( (略) 电管[ * 号)定义的重 (略) 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 (略) 重 (略) 信事故/ (略) 络事件定义
(略) 为描述(2)和(3): (略) (略) 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别重大事件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重大事件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9
被认定 (略) 人
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 (略) 认定 (略) 人的
2.认定标准: (略) 公布的结果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 (略) 人名单中被删除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 (略) 份额:暂停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 (略) 人名单中被删除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 (略) 份额:暂停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
环保问题
1.行为描述: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环保问题,并导致 (略) (略) (略) 理的
2.认定标准: (略) (略) 门组织认定
集团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
严重违法经营
1.行为描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经营, (略) 政、 (略) 以吊销营业执照,或勒令停止营业的
2.认定标准:国家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公布的结果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特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重新取得的营业执照/准许恢复营业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重新取得的营业执照/准许恢复营业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
恶意修改合同文本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背离前期采购结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擅自对合同文本作出实质性修改;也包括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的 (略) 修改、篡改。 (略) 、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定向谈判等各类采购形式达成的结果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采 (略) 门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恶意扰乱采购秩序
1.行为描述:在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以恶意投诉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扰采购进程或采购工作秩序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转包或违法/违约分包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门
集团公司
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省公司
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
拒绝履约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 (略) 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
(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
(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
(4) (略) 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
(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等采购合同
(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或为相关工作设 (略) 阻挠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以及实施/交付工程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略)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省公司
(略)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略)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
严重履约延迟问题
1.行为描述:
(1) (略) 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或相应工程项目延期等,延迟金额超过合同额的 * %且延迟时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 * 倍,且引起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投诉、造成较大影响并被追究责任的
(2) (略) 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对重点工程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
2.认定标准:
(略) 为描述(1):发生有效投诉并经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为描述(2):发生有效投诉,并由 (略) 相关工 (略) 门 (略) 门参加工程协调会,进行评估认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不涉及考核周期
(略) (略) 涉及的考核周期、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的计取原则:
(1)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原则上 (略) 期,即自合同签订或供应商具有交付义务的时点(以较早者计)开始,至下次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为止(非周期性采购的单次合同至合同期末), (略) 期延长,以延长后期限为准
(2)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金额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 (略) 分金额之和,合同额取分配份额/合同金额(含税价口径,非金额表示的折算为金额;有调整的以调整后金额为准)
(3)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延迟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约定交付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约定交付天数的加权平均值,权重 (略) 分金额占考 (略) (略) 分金额的比例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严重履约质量问题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 (略) 中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被国家或省 (略) 门(包括但不限于: (略) 、市场 (略) , (略) 、市 (略) )认定为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或被国家或省级官方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严重到货检测质量问题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 (略) 中提供的产品(含备货或拟供应的产品),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到货质量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情况,按同 * 类产品口径在 * 个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其中到货检测结果,是指由 (略) 采购实 (略) 采 (略) 门发布的结果,到货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的具体标准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拒绝整改履约问题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 (略) 为,经采购方要求整改后,仍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逃避整改的
2.认定标准: (略) 采购实 (略) 部门组织认定
(略) (略) 部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重大问题未妥善解决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商存在相关重大问题超出合理期限未解决的
2.认定标准:中国 (略) 部门上报正式文件或在履约投诉平台反映,并经公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公 (略) 门确认问题解决并修改记账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 (略) 份额:暂停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公 (略) 门确认问题解决并修改记账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 (略) 份额:暂停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省公司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拖欠农民工工资
1.行为描述:在中国 (略) 过程中,供应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及以上层面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5.约谈
省公司
(略) 及以下层面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
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
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涉及党规党纪或 (略) 企业工作纪律、工作管理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违纪事项,包括“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 (略) 利益、其他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定的严重违规违纪事项,被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 (略) 理供应商
2.认定标准: (略) 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 (略) 门处理供应商。其中“涉及”是指供应商参与上述违规违纪事项,或者虽未主动参与但是成为违规违纪事项发生或构成的原因或直接因素
公司纪检监察机构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省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有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
*
泄露 (略) 商业秘密
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涉及 (略) 实施的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方面,违反合保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或违反他依法或依照商业惯例负有的保密义务,对外泄露 (略) 商业秘密
2.认定标准:由 (略) 涉 (略) (略) 初步认定,再由公 (略) 门组织最终认定。秘密事 (略) 门经办的,直接向供应商提供 (略) 门牵头负责初步认定。 (略) 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约定、或者应供应商要求,向供应商提供的附带保密要求或标明密级的信息资料,视同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
涉 (略) 门(初步认定)、公 (略) 门(最终认定和信息提报)
集团公司
(略) 级采购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4.约谈
省公司
(略) 级采购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
1.行为描述:
(1)在中国 (略) 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 (略) 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中国 (略) 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 (略) 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 (略) 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 (略) 损失的
2.认定标准:中国电 (略) 门组织认定。 (略) 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 (略) 门的认定结论
公 (略) 门
集团公司
省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集团级采购业务开票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
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省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 级采购业务开票
(略) 为
√
(同上)
(同上)
集团公司
省公司
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 (略) 级采购业务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 (略) 为:采用综 (略) 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
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集中采购 (略) 份额, (略) 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 * %
4.降级: (略) 为涉及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 * 级
省公司
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 (略) 级采购业务
(略) 为
√
(同上)
(同上)
*
在第 * (略) 为
1.行为描述:第 * 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管理监督机构要求或按照与 (略) 合同/协议或相互间 * 致意见,或 (略) 有限公司要求, (略) 有限公司采 (略) 门共享输出 (略) 为 (略) 为信息,该信息反映供应商在该第 * 方发生或被认定有 (略) (略) 为
2.认定标准: (略) 有限公司采 (略) 门组织认定。第 * 方应该 (略) 有限公司认为其供应商管理信息总体上可信或应该接受的;第 * 方信息 (略) (略) 为不需要严格符合 (略) 的 (略) 为定义, (略) 为名称或描述体现与不良相同或相近的意思
集团公司采 (略) 门
集团公司
(略) 为
√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处理措施:参考性应用( (略) (略) 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 (略) 采取规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
1.禁限期: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
2.处理措施:参考性应用( (略) (略) 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 (略) 采取规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
1.处理规则说明:
①按本 (略) 理结果,原则上 (略) (略) 理措施(另有说明的除外)。如遇特殊情形, (略) 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 (略) 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如发生与法律 (略) 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不 * 致的情况,以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规定、要求为准。更为全面和详细的 (略) 为管理规则 (略) 分。
② (略) (略) 理措施,对应充分竞争领域和非充分竞 (略) (略) 理措施共同构成 * 整套措施,除非另有说明,均 (略) 。充分竞争领域和非充分竞争 (略) 理对象的产 (略) 处理结果时属于哪个领域来确定(另有说明的除外)。
③关于“禁限期内”和处理结果发布:处理结果发布日期以对 (略) 发布的日期为准; (略) 为信息涉国家秘密的, (略) 理结果审批完成次日起算, (略) 发布,以利于保密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特定采购实施单位应用;如有 (略) 认为不宜直接对 (略) 公开相关信息等特殊情况的, (略) 事宜, (略) (略) 。
④处理规则中的“当期”,指以禁限期开始之日为基准日期(当基 (略) 理结果发布次日时, (略) 理结果次日作为实际基准)。
⑤处理规则中扣减综合得分的分数,是指百分制的分数;采购评审满分不是百 (略) 换算。
⑥ (略) 理结果中涉及的取消、调减、 (略) 份额等措施,执行范围只针对供应商在已经承诺接受管理规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协议。
⑦禁止采购、限制采购、取消/调减/ (略) 份额措施不适用于单 * 来源采购,限制类采购措施不在采购的资格审查环节应用。取消/调减/ (略) 份 (略) 理结果确定后合理时间内 (略) , (略) 为管理 (略) 后相关供应商新签订的合同、协议。 (略) 理结果确定后合理时间内对当前分级结果完成 * 次调整,并可作为后续重新分级的依据;在非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因“有行贿或提供 (略) 为”降到不合格级的,须提请决策审批,通过方可落实。
⑧法人单 (略) 为的,处理结果 (略) 等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有效( (略) (略) 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不上溯认定其法人单 (略) 为)。
2.处理范围说明:
①“全集团”是指在 (略) (略) 理供应商。
②“本省公司”是指 (略) (略) 理供应商。 (略) / (略) (略) (略) 直属单位,比照省公司开展 (略) 为管理工作,具体 (略) 有限公司采 (略) 门解释为准。
3.其他说明:
① (略) 门/ (略) 门是 (略) 纪检监察机构时,可以按纪检监察机构要求由采 (略) 门凭其提供的正式材料代为提报信息;如果涉及对是否涉 (略) 级 (略) 认定,可由中 (略) 门协助完成。
②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中引用的国家、 (略) 门及其他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文件、制度,如发生更新变化,以更新后的为准。
③当中国 (略) 机构职责调整、 (略) (略) 门/ (略) 门需要调整变化时,以调整后的为准。
④ (略) 理结果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中国电 (略) 门提取该基准 (略) 理结果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
⑤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中国电 (略) 门应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 (略) 为管理结果 (略) 确认,如果有新增的相关禁止采购类管理结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
⑥中国电 (略) 门应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采购标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并按照明确的品类范围应用 (略) 为处理结果。
⑦同 * 采购标包/标段下涉及多个评估产品品类的,如果供应商及其 (略) (略) 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 (略) 为处理结果,按照该供应商不符合参与此标包/标段采购 (略) 理;如果供应商及其 (略) (略) 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 (略) 理结果,采用综 (略) 评审的, (略) 理措施中的扣分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得分为基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 (略) 评审的,调增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评审价格为基础。
⑧采购项目未划分标包/标段的整个项目视同 * 个标包/标段。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按照供应商及其分工涉及的 (略) (略) 理结果应用。
⑨本 (略) 涉及的“集团公司”是 (略) 有限公司,“省公司”是指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