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人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绿州破管字4号
2024年5月7日,安徽省 (略) 作出(2024)皖052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和县农村 (略) 对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绿州动力”)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5月8日作出(2024)皖0523破9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稳妥有序化解绿州动力债务风险,实现公司产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绿州动力概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93
类型: (略) (自然人独资)
住所:安 (略) 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黄先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8日
2、许可项目:蓄电池极板制造、蓄电池制造销售、碳结无缝钢管坯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内经营)
3、股东及股权结构
绿州动力由周义平100%持股。
4、主要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绿州动力名下主要资产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情况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位置 | 和县经济开发 (略) 西侧 |
2 | 使用权证号 | 和国用(2013)第0566号 |
3 | 使用面积 | *㎡ |
4 | 使用权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6 | 使用权终止时间 | 2062年1月5日 |
7 | 抵押权人 | 安徽和县农村 (略)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位置 | 和县经济开发区(绿州) |
2 | 使用权证号 | 和国用(2013)第1702号 |
3 | 使用面积 | *㎡ |
4 | 使用权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6 | 使用权终止时间 | 2057年6月12日 |
7 | 抵押权人 | 安徽和县农村 (略) |
注:上述土 (略) 和县生态环境分局的调查被列为疑似污染地块,且经安徽 (略) 出具的《 (略) 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初步判定上述地块为受污染地块。意向投资人被依法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并受让出资人对绿州动力持有的股权后,重整后的绿州动力需承担上述土地的污染详调及修复责任。
(2)房产资产
序号 | 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 | 规划用途 | 房屋结构 | 备注 |
1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开发 (略) 西侧1#仓库 | 2376.75 | 仓库 | 钢结构 | 抵押 |
2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开发 (略) 西侧宿舍楼2# | 2310.21 | 非成套住宅 | 混合结构 | 抵押 |
3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开发 (略) 西侧宿舍楼1# | 2310.21 | 非成套住宅 | 混合结构 | 抵押 |
4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04幢厂房 | 101.76 | 工业 | 混合结构 | 抵押 |
5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05幢厂房 | 56.85 | 工业 | 混合结构 | 抵押 |
6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06幢厂房 | 351.33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7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08幢锅炉房 | 100.05 | 工业 | 混合结构 | 抵押 |
8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07幢厂房 | 19.49 | 工业 | 混合机构 | 抵押 |
9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09幢厂房 | 1826.08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0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1幢公厕号房 | 39.6 | 其他 | 砖木结构 | 抵押 |
11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2幢办公号房 | 1552.12 | 办公 | 混合结构 | 抵押 |
12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4幢厂房 | 371.3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3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5幢厂房 | 2213.06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4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3幢厂房 | 576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5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16幢门卫号房 | 17.02 | 工业 | 混合结构 | 抵押 |
16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县经济开发区19幢厂房 | 2213.06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7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县经济开发区17幢厂房 | 2323.23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8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县经济开发区18幢厂房 | 3672.41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19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县经济开发区21幢厂房 | 3004.82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20 | 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 | 和县历阳镇县经济开发区14幢厂房 | 273.74 | 工业 | 钢结构 | 抵押 |
(3)资产地理区域优势
和县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西北岸,地处东经*"-118°29",北纬31°22"-32°03",东与南京、马鞍山、 (略) 隔江相望、 (略) 浦口区一桥相隔、南临无为县、西与含山县接壤、西北与全椒县毗邻,
和县区位优势独特。穿境或沿边缘而过的合巢芜、合宁、宁马芜三 (略) 构成金三角框架。乘车自县城至合肥骆岗机场、南京禄口机场、芜湖湾里机场均不到90分钟。“黄金水道”-长江流经和县境内65公里,有三处18公里长江深水岸线资源。已经建成的公铁两用桥--芜湖长江大桥引桥即落脚在和县南端。南京长江大桥至和县北端也只有40公里,南京长江三桥至和县北端只有5公里。已规划的马鞍山大桥将于2006年建设,其引桥在和县东端。全方位、多层次的 (略) 已形成,投资、旅游,方便快捷。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旨在顺利推动和完成绿州动力的重整工作,化解绿州动力债务风险,维护和保障绿州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投资模式
整体股权收购,即意向投资人出资收购绿州动力股权,由管理人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规定协助投资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管理人将优先考虑能够提供在重 (略) 裁定批准前的共益债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共益债投 (略)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冲抵重整投资款。
四、招募意向投资人程序
(一)报名须知与条件
1.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资产信息均来源于相关登记部门查询,不代表资产现状,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经管理人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或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等。
2.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并有效存续;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拥有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以下账户: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马 (略) 支行,账号:*;
(5)能提供具有合法性、可行性的重整预案,同等条件下有重整成功经验者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
(8)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意向书》【一式三份,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初步投资方案、近三年业绩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资金实力等,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
(3)意向投资人出具的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授权委托书,包括受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时
(2)报名地点:管理人办公室(安 (略) 雨 (略) 333号新中新大厦一楼)。
(3)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报名地点(并请在邮单上注明“ (略)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或在正常工作时间至现场报名。
(4)联系人:周浩平律师 联系电话: *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
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自审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如放弃参与重整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放弃参与重整投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本金无息退还。如无特别约定,保证金将返还到付款账户。
(三)开展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书》后,可以针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财产情况、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
1.报名成功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对价、经营方案、债权清偿调整、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保障性措施和方案等);
2.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所给出的对价、偿债期限、履约保障、投资人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评审,采取比选择优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3.管理人应在书面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4.最终的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尽快与管理人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涉及保证金及共益债投资款自动转为在正式重整计划 (略) 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投资款;
5.如因已被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的原因 (略) 依法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重整投资方案》无法履行的,管理人已经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能获得 (略) 强制批准的,管理人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