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8
(略) ( (略) - (略) ) | |||
(略) 长丰县双墩镇 | * | ||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 李军舰 | ||
2585 | 205.71 | ||
2024-09-30 | |||
新建 | |||
" (略) ( (略) ~ (略) )长233m,红线宽45m。 主要建设内 (略) 、交通、照明、给排水、供电、燃气工程等。"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周边闲置民居, 施工人员租赁现有民房,生活污水经现有 (略) 排入污水处理厂。 | |||
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内前, (略) 容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开工前, (略) (略) 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施工过程中产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2)工程施工现场出 (略) 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3) (略) 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5)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 (略) 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 |||
有环保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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