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 (略) :
你单位报送的《东明绿色矿山综合治理-煤场封闭环保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明绿色矿山综合治理-煤场封闭环保改造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 (略) 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机选块煤装车仓3个(8m×8m),新建混煤装车仓2个(8m×8m),新建建筑面积4620m2混煤棚1座,新建C133机头至混煤装车仓带式输送机栈桥,新建混煤棚返煤带式输送机栈桥,新建C111机头至机选块煤装车仓带式输送机栈桥,新建面积为200m2二期配电室1座。
《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运营方式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施工期污染防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运营期污染防治。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煤棚设置一套喷淋设备及煤场全封闭的方式减少粉尘的排放,同时洒水车进行适当洒水;输煤栈桥皮带机设置全封闭防雨防尘罩,内设刮板皮带机清扫器。上述废气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选块煤装车仓共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仓下1台、仓上1台,之后经1号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煤装车仓共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仓下1台、仓上1台,之后经2号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内现有防风防渗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巴彦库仁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尘灰集中收集,掺入混煤中外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所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音、隔音、定期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混煤棚、装车仓地面作基础防渗处理,采用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
5.落实《报告表》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三、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
四、在实施该项目时,你单位应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将各项环保要求明确纳入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工程监理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批复仅针对本项目建设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批复不包括应由其他部门审批或核准内容,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手续后方可实施。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