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赁 | ||||||||
项目编号 | 2024AEECJ* | ||||||||
委托方 | 肥西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12月11日9:00始至2024年12月30日17:3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12月11日9:00始至2024年12月3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 (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
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赁 | 1-2层 | 钢结构 | 778.05 | 5 | 28.01 | 2.8 | |||
1.标的坐落位置:肥西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2.标的权属情况: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由肥西 (略) 自肥西县文 (略) 取得派园经营权,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租标的房屋按现状出租,以实体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并联系委托方。 | |||||||||
标的租赁用途要求 | 1. 租赁用途为:一层为农产品展销中心、二层为花园餐厅等用途; 2. 不能破坏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按照原价给予赔偿; 3. 出租的范圈为农展中心一、二层: 4.承租方使用上述标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房屋性质,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保证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如有损坏,承租方须修复,否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如遇政府征迁,双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出租人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损失,且承租方承诺积极配合腾退清场事宜,承租方对租赁场所的投入按征迁补偿政策享受相关补偿(如有)。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实际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赁费于合同签订时支付出租方指定账户。本项目有3个月免租期(租期外),经营免租期6个月。履约保证金为 首年前三个月成交租金之和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缴纳,合同终止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后履约保证金退还。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 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标的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用电、防盗等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不得挤占消防通道。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五)本次出租成交价仅为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金,不包含综合物业服务费,综合物业服务费仅包含物业服务费,标准为2元/m2/月,出租 (略) 场行情及物业管理成本的变化,适当调整综合物业服务费。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八)《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九)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赁合同》。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本 (略) 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 (略) 跳转登录。具体流程参见 (略) 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进入后选择点击“ (略) 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进入“网上登记”一栏,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继续在“产权交易”栏目中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12-*)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肥西县公共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肥西县公共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县公共 (略)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肥西县上 (略) (略) 交叉口肥 (略) 3号楼2楼肥西县公共 (略) 产权交易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 (略) 置 | 1. 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在合同签订并 (略) 综合科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仅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肥西县公共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 (略) (略) 交叉口肥 (略) 3号楼2楼肥西县公共 (略) 产权交易部,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51-*)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肥西县公共 (略) 项目 (略) 查阅委托方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肥西县公共 (略) 对出租标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西县公共 (略)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 (略) 查询。肥西县公共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肥西县公共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蔡传伟,联系电话:*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龚舒杰,联系电话: 0551-*(肥西县上 (略) (略) 交叉口肥 (略) 3号楼2楼肥西县公共 (略) 产权交易部) | ||||||||
技术支持 | 0512-*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 (略) 。 |
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标的外观照片(照片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一: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 (略) 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 (略) 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受让方。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肥西县公共 (略)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肥西县公共 (略) 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肥西县公共 (略) 有权中止项目。由 (略) 络报价结果,肥西县公共 (略) 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 (略) 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肥西县公共 (略) 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 (略) 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 (略) 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 (略) 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肥西县公共 (略) 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肥西县公共 (略) 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肥西县公共 (略) 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受让方。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受让方。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 (略) 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肥西县公共 (略) 。
肥西县公共 (略)
附件2:
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方将 (略) 农展中心一、二层房屋租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位置: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 ,派园农展中心一、二层建筑面积(计租面积): ㎡。具体位置、范围见本合同附件材料1《平面示意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方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为准。
2、房屋交付标准:简装。*方如需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提前向*方提交装修方案、施工方案,并得到*方的书面同意。*方应按照*方确定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装修和布置,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中的任何元素。
第三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管理费等
1、租金底价: 万/年。
2、本项目装修免租期 3 个月,经营免租期 6 个月 ,均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方必须于装修免租期届满之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并开业。
3、租金支付:租赁费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递增情况为:?自第 2 年起租赁费均按在上一年实际租赁费基础上递增 5 %。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赁费于合同签订时支付*方指定账户。
第一年租金(大写): (¥: 元。)注:由于前9个月属于免租期间,应收后3个月租金。
第二年租金(大写): (¥: 元。)
第三年租金(大写): (¥: 元。)
第四年租金(大写): (¥: 元。)
第五年租金(大写): (¥: 元。)
4、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之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缴纳。*方应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如*方在租赁期间,对*方提供的物品造成损坏或发生违约行为,*方有权从*方所付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7日内予以补足。*方租赁期满后,如不再续租,并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农展中心一、二层房屋交还*方,*方应返还*方保证金,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在租赁期间*方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通讯、垃圾清运费、维修等相关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方上述应缴费用,*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主动到*方财务部缴纳该费用。*方逾期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应付费用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物业费:2元/㎡/月。 ㎡*2元/㎡*12月= 元/年。
7、水电费:抄表核算。
8.*方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第四条*方责任
1、*方负责在派园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方制定派园内的其它管理制度,*方有义务遵守。
3、*方依照本合同,对派园进行日常管理,*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派园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方按实际交付时间收取租金。
第五条 *方责任
1、*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方制定的派园内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派园的正常运作。
2、*方应确保承租商铺经营期间,商品上架摆货率不低于 70 %,开门营业时间平均每天不得低于8小时,统一按*方所公示营业时间为准。
3、*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房屋经营财产和人身保险由*方自行办理。
4、*方要做好本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使用明火的炊具(餐饮等特殊行业除外),不能占用公共场地用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的损失均由*方负责赔偿。
5、*方必须在接到*方入场通知后10内入场装修,*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和改造费用和相关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方案必须经过*方书面同意。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6、*方负责保管和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方负担。
7、*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积极缴纳应交费用,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
8、*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报知*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合同到期或*方终止本合同的,*方租赁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方不予补偿。*方在派园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遵守派园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服从*方统一规划和管理。
9、*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 农产品展销和花园餐厅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项目。*方承租的铺位仅限于按照*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经营。*方必须遵守设计方案中规定的 (略) ,不得擅自改变。
10、*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方全部承担,与*方无关。
11、*方应合理使用并维护相关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如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以及一切安全事故,*方应负责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2、租赁期限内,因*方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方无关。
13、租赁期间,农展中心一、二层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或与他人合作经营。
14.*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层作为农产品展销中心,二层作为花园餐厅的用途,不得擅自更改用途或经营其他项目。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方在租赁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方书面同意方可解除。
2、租赁期限内,*方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实际经营面积少于所租赁面积70%,二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2)一个月内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7天以上的,或一个月累计停业、空置、歇业10日以上的;
(3)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方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租赁用途,或随意改变经营范围或进行违法经营的;
(4)未经*方书面许可擅自以转租、承包、联营、合伙、借用、交换使用等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将租赁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交给他人使用的;
(5)不服从*方的统一管理,影响管理秩序的;
(6)*方出现无照经营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逾期20日未支付租金及场地配套服务管理费的;
(8)违反派园管理制度、经常占道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9)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的或不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的;
(10)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的;
(11)未经*方批准擅自将其承租的商铺作担保、抵押的。
(12)在市场试营业或正式开业的前提下,商铺装修完毕后,一个月仍未正式开门营业的。
3、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原因征用、不可抗力以 (略) 场业态调整的需要,*方应无条件让出该租赁场房屋,*方对实际交付的租金中未发生的剩余租金返还给*方,*方不承担*方其他一切损失,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屋租金,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应付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支付该年度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2、*方在正常营业期间内,开门营业时间低于8小时/天的情形下,*方向*方支付每小时50元的违约金。
3、*方在租赁期内出现人为损坏派园建筑物、设施的,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方应在7 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4、*方如违反合同规定,*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整改,*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方未按照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布置或经营,*方有权要求*方限期整改。如*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租赁场地收回
1、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方须于终止日起10内撤离该租赁场地,包括撤出在该租赁场地内的所有人员,搬走该租赁场地内*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但*方不得拆除或损坏任何装修、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2、若*方逾期15日仍未办妥上述第1款规定的撤场事宜,即视为*方放弃未搬走的、留存于该租赁场地内的所有物品视为*方的废弃物,*方有 (略) 置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本协议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方均无义务向*方支付任何搬迁费、撤离费。
3、如*方未按前款规定撤离并向*方交还该租赁场地,则每延期一日,*方须向*方支付300元/天的房屋占用费,且*方每逾一日应向*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期内如*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方,经*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 * 份,*方执 * 份,*方执 * 份。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方(签章):
*方代表: *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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