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中区直驻崇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 (略) 直、中区直驻崇左单位和相关企业中征集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新增开发数量
各单位结合工作和社会服务需要制定公益性岗位新增数量,按照原则上不超过单位编制数20%的比例申请新增公益性岗位(20%包含本单位已安置公益性岗位数和本次填报的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数)。如本单 (略) (略) 进驻管理,则不能开发保洁、门卫等相关公益性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具体范围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劳动就业信息采集;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交通管理及服务;公共环境绿化;公用设施维护;公办教育、民政、文旅、新闻、卫生医疗单位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养老、托幼服务;可适当在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强的经营性单位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安置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岗位补贴标准
1.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 (略) 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 (略) 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予以补贴。
2.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政府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岗位补贴标准 (略) 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予以补贴。
3.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经营性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月。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曾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年龄据实另行计算。
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得申请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 (略) 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三) (略) 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六)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七)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 (略) 搬迁群众;
(八) (略) 以上人民政府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五、公益性岗位新增需求报送流程
(一)实施“先报开发需求,后使用指标安置”的办法,2025年有公益性岗位新增需 (略) (略) 报送公益性岗位新增需求计划。
(二) (略) 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合理核定用人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的种类和数量。
(三) (略) 按照核准使用的新增公益性岗位指标安置数量,编制招用公告,并通过“崇左就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六、其它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新增开发需求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8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所需材料:《 (略) 本级单位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新增需求表》、机构编制本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
(三)各单位的报送材料应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略) (略) 一楼就业人才大厅。
(四)为统筹用好用足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新增开发指标原则上一年分配一次,请市直各单位做好用人规划。
(五)未尽事宜及材料提交, (略) (略) 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苑,联系电话:0771-(略)。
附件: (略) 本级单位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新增需求表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