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 * 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 * 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原招标公告第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17时30分止报名;
现变更为:请于 * 日至 * 日17时30分止报名。
三、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略) ( (略) ) (略) (略) 文件。
注:1、原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继续有效。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马豪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略)
联系人:翟晓伟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略)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张研磊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飞 (略)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市建设路与秦岭路西北角 (略) 东塔九层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 *** ***
传真: ***
监督电话:0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