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中海油海 (略) 因生产建设工作需要,诚邀具备供应能力和相关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海油海 (略) 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1.需求概况
为中海油海 (略) 提供2025-2028年中海油海 (略) 屯昌油气站押钞服务。涉及配送范围从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坡心镇海榆中线9 (略) 东侧中海油海 (略) 屯昌油气站接受(略)方的款箱后,送至(略)方 (略) 点营业厅,与(略)方人员完成(略)方款箱交接手续之时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负责中海油海 (略) 屯昌油气站的上门收款业务的押运护卫工作。
2.对供应商的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需为本次采购的服务商,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投标。
(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1份已完成的合同服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括押运服务或上门收款服务。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5) (略) 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略) 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 (略) 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4年12月27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赵舒涵
电 话:(略)
邮 箱:*@*ttp://**
中海石 (略)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