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略) 2024年应急通信单兵装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ITCC-ZJ24CT(略)(重)】),招标人为【 (略) 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 (略) 2024年应急通信装备,包括10套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6套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5架视频回传无人机、18套后勤保障包等。
交货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略)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1)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便携式卫星天线)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2)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有效授权。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 (略) 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 (略) 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含KA模块、KU模块)、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须具备 (略) 许 (略) 试用批文。
2.3.3 投标产品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KA一体化机、KU BUC功率放大器须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4投标产品采用的KA模块制造商的卫星便携站和KU模块制造商的卫星便携站从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销售额不少于(略)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3.5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产品检测报告且产品检测须合格。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CMA资质。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略) (略) (略) 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705-1706室】。
6.2样品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 | 套 | 1 | |
2 | 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 | 套 | 1 |
7.投标人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浙江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地 址:【 (略) (略) 32号】 |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楼3层318室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联 系 人:【章勇军】 | 联 系 人:【张淼、李树萱、柯玲丽、李哲、张泽、苑晓东】 |
电 话:【0571-(略)】 | 电 话:【(略)(张淼)、(略)(李树萱)】 |
电子邮件:【zhangmiao.*@*hinaccs.cn】 | |
网 址: / | 网 址:http://**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略)(略)-0015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技术关键条款
一、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技术关键条款
1.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4/5G双模一体化小基站产品检测报告且产品检测须合格。
2.卖方必 (略) 的需求进行设备配置,如果有遗漏,则必须由卖方无条件补足,且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配置超过实际需求,卖方必须将多出部分的费用退 (略) ,设备则不予退还。
3. 卖方必须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最新软件版本的升级(不含新功能),新版本需 (略) 的认可。
4. 在产品生命期内,由于卖方设备的缺陷或不完善等原因造成需要更新或升级,卖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因卖方设备更新、升级等原因引起且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则卖方需就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5. 卖方必须对涉及的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承担责任,承诺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卖方必须担负全部责任,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系统可接入到中星26号、亚太6D高通量卫星系统,需 (略) 络运营商出具 (略) 核准证 (略) 说明。
7.每套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站系统由便携式卫星天线、Ka一体化机、Ku收发信单元、Ka调制解调器、Ku调制解调器、内置北斗模块、天通模块、 (略) 模块、WIFI模块,运输箱及配套电源等组成。
8.卫星天线电气性能指标应具有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测试报告和结论(CNAS或CMA)。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工作频率、天线增益、第一旁瓣、驻波比、收发隔离度、交叉极化隔离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告。
二、后勤保障包技术关键条款
1.本期工程应急后勤保障包内容包括:智能安全帽、野外应急套装、侦查无人机。
2.智能安全帽:
(1)本期工程采购分体式智能安全帽,由普通安全帽+记录仪+天通模块组成。
(2)记录仪:
1)不低于1.5米跌落高度,提供检测报告
2)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提供检测报告
3)防爆等级Ex ib IIC T4 Gb,提供防爆合格证以及检测报告
3.野外应急套装
本套装由帐篷+睡袋+防潮垫+背包组成。
4.侦查无人机
为无人机购买机身险以及三者险。每架无人机含不低于1年期机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和飞手意外险。意外损失险应承担1年内无人机机身及配套负载设备不限次数的意外损失维修费用,第三者责任险每年不少于(略)元。
三、视频回传无人机技术规范书关键条款
1.为无人机购买机身险以及三者险。每架无人机含不低于1年期机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和飞手意外险。意外损失险应承担1年内无人机机身及配套负载设备不限次数的意外损失维修费用,第三者责任险每年不少于(略)元。
2.无人机需配备5G终端模块挂载,实现4/ (略) 络实时回传无人机画面及载荷数据,通过 (略) 实现对无人机的统一管理和超视距控制。无人机5G终端模块技术要求如下:
(1)重量≤95g(包含天线);
(2)支持远程航线规划、地图指点飞行、实时飞行操控;
(3)具有实时位置、设备、飞行、通信数据传输功能,标称端到端数据时延≤25ms;
(4)支持视觉识别精准降落;
(5)支持车辆、人员、挖掘机、安全帽目标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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