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星 (略) (伊宁市江 (略) 和谐商务综合楼5楼招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SH-2022-06-06
项目名称: (略) 实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 , *** , *** ,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模拟旅游实训室、客服实训室、餐服实训室设备及简易装修1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民族器乐一批、民族舞蹈服饰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学生机及计算机教学软件1批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维修电工、汽修等设备1批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五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热菜制作、冷雕、刀工、面点等实训设备1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合同内另行签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略) 文);
(三)《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
(五) (略) 、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
(六)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文);标项2、3、4、5:详见标项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1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 *** )2.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 )查询)(2.1—2.3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 (略) 公章当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信用中国需下载信用报告,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供应商投标)
(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标项2、3、4、5:详见标项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星 (略) (伊宁市江 (略) 和谐商务综合楼5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其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星 (略) (伊宁市江 (略) 和谐商务综合楼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6:00
开标地点:新疆星 (略) (伊宁市江 (略) 和谐商务综合楼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巩留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 (略)
地 址:伊宁市江 (略) 和谐商务综合楼5楼招标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晓云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