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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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325,8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中的“以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符合鲁建建管字【2018】11号文的要求”调整为“以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符合鲁建建管字【2021】8号文的要求”;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5.3“承包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中10.25.2.2施工计价依据””调整为“承包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中10.25.2.2施工计价依据””;3.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内容与招标公告中的设计内容存在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中的设计内容为准;4.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增加企业章程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新上传的fyq。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