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滁州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江浦路30号;
建设内容:建设两条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线,配套切割、焊接、表面处理及全封闭环保水性漆和油性漆作业车间,配备国内先进全自动切割焊接设备,达到年产22000吨重型钢结构的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VOCs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源强及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相对增加,项目建成后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减少和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根据计算最终确定以厂界外100m的范围为环境防护距离区域,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废水:项目新增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滁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通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规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网络公示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或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件2)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方式如下:
1.联系人:钟总
2.联系电话:*
3.电子邮箱:*@*q.com
4.邮寄地址: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汊河片区)江浦路30号滁州 (略) 。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pdf
公告发布单位:滁州 (略)
日期: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