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城区智慧化管理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BH-2024-05-2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河县城区智慧化管理改造项目(EPC)”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04-04-*)批准建设,并取得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县建发〔2024〕59号》文的初步设计批复,招标人为 红河县奔康城乡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县城区智慧化管理改造项目(EPC);
2.2建设地点:红河县迤萨镇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计 (略) 络系统,网络边界安全防护,云资源池和数据中心机房;2.城市大脑系统, (略) (略) ,数据中台,集成中台,物联中台,A (略) 信息模型(CIM) (略) ;3.N项智慧应用,建设智慧城管,雪亮工程,社会资源整合,智慧文旅等,同步建 (略) ;4.信息安全保障 (略) 大脑区域安全体系,建设 (略) 区域安全体系。
2.4计划投资:本次概算投资约 4615.90 万元,其中:采购建安工程费约 3761.48 万元,设计费约 35 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红河县城区智慧化管理改造项目(EPC)的设计、采购、施工,主要包括:(1)设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及后续服务);(2)设备采购(包含 :信息化基础设施、城市大脑系统、 (略) 等设备采购工作,含检测、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含产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质保期内的保险)、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的提交、人员培训等)(3)施工:完成智慧化管理改造部分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实际发生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实际发生为准(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表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另附)。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级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备采购:满足项目采购需求,项目设计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采购、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国发〔2021〕 (略) 〔2021〕30号文件规定,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
3.1.3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1日至今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为准);
(2)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成员设计方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为准);
(3)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成员施工方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通信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社保证明及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1.7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永善街鼎基尚园一期B区1幢2号商住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此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永善街鼎基尚园一期B区1幢2号商住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 (略) 永善街鼎基尚园一期B区1幢1号商住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 (略) 站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红河县奔康城乡 (略)
地 址:红 (略) 红河园对面住建局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张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 (略)
地 址: (略) (略) 7号华建凤凰城三期21幢C单元157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田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