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市2024年政策性资金项目开展现场核验和项目申报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4 09:30:00,更正为:2024-11-07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04 09:30:00,更正为:2024-11-07 09:30:00。
更正事项1:将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服务团队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内容更正为“①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5-10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具有11-15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4分,具有16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师得6分。其中每有一名成员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②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5-10名注册会计师得1分,具有11-20名注册会计师得2分,具有21-40名注册会计师得4分,具有41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得6分。其中每有一名成员具有会计或审计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加0.2分,具有会计或审计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加0.5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多得8分。③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工程咨询师(投资)5-10名加1分,具有11-15名加2分,具有16名及以上加4分,本项最高加4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更正事项2:将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 ★三、其他要求的内容更正为“三、其他要求
★(一)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核验/评估对象的商业、工作等秘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须熟悉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政策规定,有各类政策性资金项目国家或省级评审经历者优先。团队人员须具有≥15名专业人员(其中至少包含5名注册会计师、5名造价工程师)。派遣小组成员应为响应文件中人员一览表中承诺人员,中途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取得采购人同意。(提供人员证书与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在项目履约期间,如遇紧急情况需加班,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事项。
★(五)采购人提供的数据、资料及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等均须遵循以下规定:
1.供应商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采购人的信息。
2.在项目执行中对 (略) 理方式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许可。
3.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的,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携带出采购人场所或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或第三方。
4.遵守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要求。
5.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评估检查对象、评估检查结果、内部管理、政策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等,供应商均负有保密义务。
6.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除已公开的信息外,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7.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活动,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六)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科室: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2号政府1号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76号
联系方式:081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817-(略)
四川 (略)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