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湖县第二中学银校合作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AT*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日
采购日期:2024年7月11日
太湖县第二中学银校合作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4AT*)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中国移动 (略) 安庆分公司
主要标的:LED录播教室灯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DH-PHL-MBXX-036-S2-HY
数量:21套
单价:*
采购人:太湖县第二中学
地址: (略) 太 (略) 62号
联系人:黄先生、汪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3室
联系人:詹工
电话:*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