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原则同意按照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 (略) (略) 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与杨 (略) 、杨庄 (略) 南侧墙外、古 (略) 南路交叉口。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对 (略) (略) (略) 改造提升,增加绿植及铺设步道铺装,设置休憩座椅、健身器械等丰富空间形式及服务功能,满足附近居民的漫步休闲需求,促进居民融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