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批的《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112- *** -04-01- *** )收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疏浚灌溉引水大沟36条,长 *** 千米;新建、改建干渠32条,共 *** 千米;新建干渠放水闸166座;建设 (略) (略) 54座,新建、改建大沟蓄水节制闸38座,各类交叉建筑物共计546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协调小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明确的相关要求实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并落实水土保持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尽量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改良、绿化等;施工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避免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水、噪声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物料存放采取防风遮盖,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应定时洒水降尘。严格落实《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要求,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悬浮物产生量。施工期混凝土施工碱性废水采取中 (略) 理后回用;车辆和机械保养含油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使用;租用周边民房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当 (略) 理,其余施工营地设 (略) 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基坑 (略) 理后用于降尘、浇灌附近耕地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应提前向供水、 (略) 门报备,错开取水时段,尽量压缩施工时间,废水、废渣等严禁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 (略) 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在距离施工区较近的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安装隔声窗等方式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施工弃土及时回填并复垦;建筑垃圾优先 (略) 垫层填筑,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服从蚌埠市市容环境卫 (略) 门统一管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 (略) (略) 理;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 (略) 理处置。
(六)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渠道及时进行全断面衬砌。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与地方政 (略) 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 (略) 门备案。做好施工期水环境质量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水质恶化或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启动应急预案,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相关国控、省控断面产生影响。
(八)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工程涉及区域公众的沟通, (略) 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五、请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和淮上区 (略) 负责辖区内工程“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运行。
六、收到此函后,你单位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送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和淮上区 (略) ,并于30日内将送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 (略) 会信用代码: *** 68J)
????????????????????????????????????????????????????????????????????????????????????????????????????????????????????2022年6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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