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加油站
“ (略) 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2月6日, (略) (略) (略) 加油站(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 (略) 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咸安区永安办 (略) ,实际总投资为*元,实际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比10%,实际生产规模为2个30m3 92#汽油储罐,1个30m3 95#汽油储罐,2个30m3 0#柴油储罐、4台四枪双油品税控机,年销售各类油品2500t。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略) 加油站于2023年7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略) (略) (略) 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安审字[2023]38号)。
(3)验收范围
与环评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洗车区沉淀池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其他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加油区、卸油区地面冲洗废水经环保沟收集至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永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淦河。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烃类废气、汽车尾气。
①烃类废气: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②汽车尾气:自由扩散。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车辆噪声。
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设置围墙等措施。
车辆噪声:加强管理,禁鸣限速。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危险废物:清罐油泥、含油废渣、隔油池废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排放浓度在7.19~7.29(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99~112mg/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37.3~44.3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23~30mg/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6.95~7.39mg/L之间,石油类排放浓度在未检出,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永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悬浮物≤160mg/L、氨氮≤25mg/L、石油类≤20mg/L)。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28~0.177mg/m3之间,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及其修改单中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1.0mg/m3)。
油气回收检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油气回收检验报告(武汉 (略) ,2024年3月4日检测),详见附件9,由表7-3~7-5可知,本站油气回收装置的通气量为18L/min时,最大液阻为17Pa;通气量为28L/min时,最大液阻为26Pa;通气量为38L/min时,最大液阻为48P;密闭性剩余压力为515Pa;气液比为1.00~1.18;均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通气量为18L/min时,液阻≤40Pa;通气量为28L/min时,液阻≤90Pa;通气量为38L/min时,液阻≤155Pa;密闭性最小剩余压力≥468Pa,1.0≤气液比≤1.2)。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西侧、南侧、北侧昼间噪声51.5~56.7dB(A)之间,夜间噪声40.2~43.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西侧(面向中城大道一侧)昼间噪声在67.9~68.3dB(A)之间,夜间噪声52.7~53.5dB(A)之间,满足4类区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五、要求与建议
1、补充地下水监测井照片。
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善危废暂存间规范化建设,并补充危废协议。
3、补充油气回收检测报告。
4、补充正式排污许可证。
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