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
(略) (略) 白蕉镇农村集体资产服务 (略) (略) 白蕉镇泗喜村经济合作联社委托定于 2025-01-09日10:00时对泗喜村上太隆分校400平方米厂房出租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 (略) (略) 白蕉镇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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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价总额:*.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无。 3、标的物的具体情 (略) (略) 白蕉镇泗喜村经济合作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 元/宗·年。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5-01-09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5-01-02 9:00 起至 2025-01-08 17:3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 (略) 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 (略) (略) 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 (略) 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01-08 17:3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00 元整(¥*.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 (略) 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意向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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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 (略) 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 (略) 理,并将其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01-09 10:00 前 (略) 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此单交易 (略) 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略) (略) 白蕉镇泗喜村经济合作联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将资产转包给任何人,否则以违 (略) 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农村集体所有。 1、承租方不能损坏或改变厂房的原有结构,不得增加附设物或拆减已有设施,如确需改变的,必须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列明改建要点、图样、设计方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如因承租方的责任而造成厂房的损毁,所有损失应由承租方赔偿给出租方。 2、承租方自行承担内部专用设施如门窗、消防等相关费用并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修缮。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地方,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厂房损坏的,承租方应及时负责维修及赔偿,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拒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在保证金中自行扣除。(因承租方未尽维护、维修、保养、修缮、管理义务,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出租方检查检修所出租的厂房,如维修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扰施工。承租方退出厂房及宿舍时,要经出租方对厂房、宿舍及内部专用设施检查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所租厂房及设备的财产保险及其他的必要保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须包含火灾、台风、暴雨等人为或自然灾害等财产一切险)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保费由承租方负责,对于承租方自行购置的设备和物品,保险受益人为承租方,保费由承租方负责。 6、在租赁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 (略) 规划建设、拆迁或政策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行为及原因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7、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出租方应到在1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应此免责。 8、承租方必须认真管理好租用厂房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出租方提供环境影响登记表。 9、承租方的装修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装修期间要清理好装修垃圾,搞好卫生,减少噪声污染。装修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承租 (略) 理和赔偿,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0、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附属物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搬离时不得拆除、损毁固定的附属物,否则,按市价赔偿。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 | ||||||||||||||||||||||
九、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2025-02-01至2030-01-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违约责任 | ||||||||||||||||||||||
(一)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未支 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直至全部付清为止;逾期超过七天或以上的,出租方有权不提供水电给承租方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逾期超过十五天或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的厂房,禁止承租方 (略) ,没收保证金,同时要求承租方付清全部款项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 (二)合同期满或终止解除的,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搬离厂房。逾期不搬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租金(*/平方米,*/日)递增30%即*/日计收承租方的占用费。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1、承租方未按时缴纳租金的。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用厂房转租或分租,转让或转借的。 3、承租方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的。 4、承租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污染环境、影响人身健康和对厂房及内部设备产生腐蚀的产品,或生产违禁产品。 5、承租方在厂房内放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而擅自进行装修。 7、承租方违反消防、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拒不接受出租方管理、检查、监督、不执行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 8、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而在承租房屋或周围设立广告的。 (四)出租方按照合同第三条第3项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不得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 | ||||||||||||||||||||||
十一、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略) (略) 白蕉镇泗喜村经济合作联社 | ||||||||||||||||||||||
联系人: 顾彩云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泗喜村委会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略) (略) 白蕉镇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黄继新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白蕉镇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 ||||||||||||||||||||||
(略) (略) 白蕉镇农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 ||||||||||||||||||||||
2025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