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略) 疾 (略) 饮用水监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进口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台)、荧光PCR 仪( * 台)、1/ * 万电子天平( * 台)、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 * 台)、顶空-气相色谱仪( * 台)、荧光 PCR 分析仪( * 台)。
- 产品用途::检测设备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
- PPP项目::否
- 时间: *** 至 ***
- 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国内产品在可靠性、灵敏度方面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进口产品可满足需求,且该产品 (略) 《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和《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故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疾 (略)
- 项目联系人:黄建平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 (略) 桦信 (略)
- 联系人:邹璨蔺
- 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略) 市川硐麒 (略) D1栋写字楼 * 层7-4号
- 3、 (略) 门
- 代理全称: (略)
- 联系人:卢秋勇
- 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 、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 * 日内,组织原 (略) 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 (略) 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 并 (略) 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