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复,项目招标人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对本项目新建日处理量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协同处置污泥垃圾10吨/天,总处理规模120吨/天。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和一套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10吨/天的餐厨处理线,污泥垃圾直接协同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阶段: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参与招标文件拟定等。
2.2.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实际工程量、工程阶段审核确认;对工程变更、方案、新增和签证、工程款支付进行造价审核、控制;参与工程 (略) 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2.2.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控制、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2.2.4其他:完成委托人交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3 服务地点为:易门县龙泉街道韩所社区马干菁。
2.4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及项目审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截止。
2.6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58.8496万元。
2.8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略) 政公用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2020-2022)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略) 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承诺函。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获取方法一现场获取, (略)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五楼503室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
4.3获取方法二网上获取,登录 (略) 网(网址:http://**),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综合楼二楼第二开标厅( (略) 人民西路32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 (略) 官网(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易门县兴隆巷13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7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人民西路328
联系人:梁建、刘羽飞、袁艳、崔宇波、雷海生、鹿雯
电话:0871-*
电子邮箱:*@*q.com
户 名: (略)
账 户:*3511(非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区支行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办公室
电 话: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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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复,项目招标人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对本项目新建日处理量1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协同处置污泥垃圾10吨/天,总处理规模120吨/天。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和一套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10吨/天的餐厨处理线,污泥垃圾直接协同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阶段: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参与招标文件拟定等。
2.2.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实际工程量、工程阶段审核确认;对工程变更、方案、新增和签证、工程款支付进行造价审核、控制;参与工程 (略) 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2.2.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控制、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2.2.4其他:完成委托人交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3 服务地点为:易门县龙泉街道韩所社区马干菁。
2.4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及项目审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截止。
2.6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58.8496万元。
2.8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略) 政公用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2020-2022)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略) 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承诺函。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获取方法一现场获取, (略)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五楼503室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
4.3获取方法二网上获取,登录 (略) 网(网址:http://**),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综合楼二楼第二开标厅( (略) 人民西路32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 (略) 官网(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易门县兴隆巷13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7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人民西路328
联系人:梁建、刘羽飞、袁艳、崔宇波、雷海生、鹿雯
电话:0871-*
电子邮箱:*@*q.com
户 名: (略)
账 户:*3511(非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区支行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办公室
电 话: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