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润翔重工科技
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的公示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北 (略) 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公示。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的方式、途径和期限,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12-* (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槐荫大道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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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 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联系电话 |
湖北 (略) 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大悟县城关镇精密制造产业园润翔路特1号 | 湖北 (略) | 武汉智 (略) | 湖北 (略) 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大悟县城关镇精密制造产业园润翔路特1号,用地面积为87610.2平方米,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卷板车间3栋、涂装车间、油漆库、中转仓库、露天堆场、办公楼、宿舍以及消防水池、动力站、供排水系统等公辅工程和储运工程;设置事故应急池、隔油池、化粪池、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和风险防范设施。拟建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年生产风力发电塔筒和钢构件60000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包括切割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废气、涂装废气和食堂油烟。切割烟尘经等离子切割机自带烟气收集净化系统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净化设备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喷砂粉尘经车间密闭集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车间密闭集气经“干式漆雾过滤+三级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运营期喷砂废气和喷漆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其中VOCs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表面涂装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苯和二*苯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表面涂装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切实做好各类管网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阳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对设备基础的隔振、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音室、气动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并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油漆包装桶、废过滤纤维、废活性炭、漆渣、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应暂存于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项目厂区须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120m3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设。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并定期形成监测记录报告存档备查。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三、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1.934t/a。 |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