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鼎 (略) 年加工*吨大棚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年加工*吨大棚管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经济开 (略) 6-2号
建设单位:安徽鼎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利用原有车间及办公用房;新购置包塑机、折弯机、切割机、焊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不新增产能。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4年03月25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备案文号:怀发改经开备案【2024】36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包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切割和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至怀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空压机等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锌泥、废PE塑料,危险固废包括废油桶、沾有害物质的废抹布、废活性炭。锌泥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PE塑料收 (略) ;废油桶、沾有害物质的废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