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 (略) 年产*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 | 金乡 (略) | (略) 金乡县羊山镇政府驻地南3.6公里处, (略) 东,恒阔机械北, (略) 院内 | 济宁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元建设年产*吨脱硫石膏制粉生产线项目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汽运粉尘,装卸、上料粉尘,堆场粉尘,传输粉尘,烘干、沸腾、磨制和产品进出料仓的粉尘。本项目装卸、上料、堆场及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原料为含水15%的脱硫石膏,生产设备和除尘设备为密闭管道连接,整个生产系统为密闭状态,车间为全密封厂房,因此装卸、上料、堆场和传输过程粉尘产生量极少,不再量化分析。 (1)汽运粉尘 厂区进出口建设自动感应洗车台;进出厂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全覆盖措施; (略) 面硬化,及时清扫,定时洒水。 (2)烘干、沸腾粉尘 设备密闭,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2套袋式除尘器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P1、P2排放(2条生产线各设置1套除尘器和1根排气筒)。 (3)磨制、产品进出料仓粉尘 设备密闭,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2套袋式除尘器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P3、P4排放(2条生产线各设置1套除尘器和1根排气筒)。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面洒水全部蒸发损耗。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布袋、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职工生活垃圾垃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委托厂家更换回收;沉淀池沉渣外售其他建材加工企业;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和风机。本项目选择低噪音设备,将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房边界位置,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设置减振垫,车间设置隔音门窗、隔声墙,减小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成后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